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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梅(1927年—2014年4月10日),山西省盂县西潘乡李庄村人,李秀梅17

李秀梅(1927年—2014年4月10日),山西省盂县西潘乡李庄村人,李秀梅17岁时被日军侵犯充当慰安妇,后被其哥哥用几十块大洋赎回。1994年,李秀梅是第一个和日本律师团见面,在起诉书上签名的受害老人,也是中国首批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的4人之一。2014年4月,李秀梅含恨离世。

1944年的盂县西潘乡早已被日军的铁蹄踏得满目疮痍,17岁的李秀梅刚梳起长辫子,正帮着家里打理农活,却在一个清晨被闯入村庄的日本兵强行拖走,塞进了附近的炮楼慰安所。那几个月里,她像一件没有尊严的工具,每天遭受日军的轮番凌辱,惨叫声被炮楼的厚墙死死捂住,连求救的声音都传不出去。家里人疯了一样找她,母亲多次到炮楼外跪地哀求,却被日军用枪托赶走,绝望之下,这位母亲选择上吊自尽;父亲目睹惨状,精神彻底崩溃,整日在村里疯疯癫癫地喊着女儿的名字,好好的家就这么散了 。

哥哥李生华是家里唯一的支柱,他看着疯癫的父亲和冰冷的母亲遗体,咬碎了牙,挨家挨户磕头借钱,把家里仅有的几亩薄田和一头耕牛都变卖了,才凑够几十块大洋——这笔钱在当时够买上千斤粮食,是全家半年的口粮 。当他把皱巴巴的大洋塞给日军军官时,看到的是妹妹衣衫褴褛、浑身是伤的样子,她眼神空洞,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赎回后,李秀梅大病一场,高烧不退,身上的伤口溃烂流脓,更让她痛苦的是心里的屈辱,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几年都不敢出门,连听到狗叫都会吓得浑身发抖。哥哥安顿好她后,毅然参加了八路军,他说“要亲手杀了那些畜生,为妹妹报仇,为娘报仇” 。

岁月磨掉了很多痕迹,却磨不掉她心底的伤痛和对公道的渴望。1994年10月22日,67岁的李秀梅在女儿的搀扶下,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赶到北京,见到了日本律师团的大森典子和简招友 。她没有丝毫犹豫,颤抖着拿起笔,在起诉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中国第一个正式起诉日本政府的“慰安妇”受害者 。她不懂法律,也不奢求巨额赔偿,只是反复说“我要他们承认做过的事,给我一句道歉,给我娘一个交代” 。1995年,她和刘面换、张先兔、黄有良一起,成为首批对日索赔诉讼团的4名成员,开启了长达19年的维权之路 。

1996年7月,李秀梅拖着病体远赴东京出庭作证,这是中国女性受害者第一次站在日本法庭上讲述自己的遭遇 。她用带着山西口音的普通话,一字一句地还原了那段黑暗岁月,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可日本法院的判决,却一次次让她心寒。2001年5月,东京地方法院驳回诉讼;2004年12月,东京高等法院虽然承认了日军侵害事实,却以“个人无权起诉国家”为由再次驳回;2007年3月,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依旧是承认事实却拒绝赔偿,整个终审过程只花了一分钟,仿佛在敷衍一场无关紧要的闹剧 。

这些判决像一把把钝刀,割在李秀梅的心上。她晚年常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手里攥着那张泛黄的起诉书复印件,对来看她的人说“我等不到道歉了,可我不能放弃,我要让后人知道,日本人欠我们一个说法” 。她的身体越来越差,白内障让她看不清东西,关节痛得连筷子都握不住,却始终关注着诉讼的进展,每次有人来探望,她第一句话总是问“官司有消息吗”。2014年4月10日,87岁的李秀梅在睡梦中离世,她是首批4名起诉者中最后一个离开的,直到闭眼,都没等到日本政府的一句道歉,没看到加害者为罪行负责 。

李秀梅的故事,是无数“慰安妇”受害者的缩影。盂县作为重灾区,上千名妇女遭受了同样的苦难,她们中很多人带着屈辱默默离世,少数站出来的,也大多在漫长的诉讼中耗尽了生命 。日本法院明明承认了罪行,却用“国家无答责”“诉讼时效已过”等借口推诿,这种既认账又耍赖的行为,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历史的漠视 。

铭记李秀梅,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守住历史真相,不让那些血泪被时间掩埋,不让无数受害者的痛苦被遗忘。日本政府若始终回避历史、拒不道歉,只会永远背负着战争罪行的枷锁,永远得不到真正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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