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男子拿出72万彩礼,结婚1年半没同房,女方坚称:试过,但过程不顺利,而男子说: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让。
结婚一年半,夫妻俩没同过房。男方花了72万,感觉这钱要打水漂。
这事发生在福建宁德。男的姓连,女的姓陈。两人2024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感觉还行,同年9月就去领了结婚证。
为了结这个婚,男方家里可是掏空了家底。按当地规矩,彩礼给了28万8,买三金首饰花了9万1。再加上办酒席、发红包、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前前后后一共花了72万多。
谁想到,婚礼办得再热闹,日子却过不成样子。结婚以后,女方说自己在闽侯有工作,长期住在出租屋里。每个星期就回市区的婚房待一小会儿,根本不像个家。
连先生说,整整一年半,女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两人从来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他私下里沟通,找双方家长调解,全都没用。这婚姻,只剩下一个空壳子。
实在没办法,连先生提出离婚。他要求女方把结婚花的72万,全部退回来。
女方那边也有自己的说法。她说不是不想过日子,两人婚检身体都没问题。也尝试过同房,但是过程不顺利,加上心里紧张,慢慢就有了抵触情绪。
女方的父亲还说,彩礼钱早就退给小两口了,让他们自己过日子用。办酒席这些是自愿消费,不该让女方来承担。他们同意离婚,但不认可退72万这个数。
这事闹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人说,这男的还算冷静,没硬来,不然可能更麻烦,钱更要不回来。
还有人讲了自己亲戚的类似经历。也是给了彩礼结了婚,女方不让同房,最后拿着钱去盘了个店。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怕丢人,最后只退了一部分钱。
按照法律,有三种情况彩礼能退:没领结婚证的;领了证但确实没一起生活的;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里生活困难的。
这俩人领了证,但长期分开住,没有实质的夫妻生活。法院很可能会认定,这属于“没有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
到底这72万该不该退,能退多少,最后还得看法院怎么判。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