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发现女租客怀孕不让在家坐月子在合同无特殊约定时,租客支付房租即获得房屋居住使用权,坐月子属于正常居住生活范畴。我国法律无任何禁止出租房坐月子的规定,房东以“不吉利”“风水”等理由要求搬离,实质是单方面违约。
押金主要用于保障房屋设施完好及水电结清。租客若因房东驱赶而协商提前解约,房东应退还剩余租金与押金;以“未提前告知怀孕”或“空置期损失”为由扣留,通常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且被支持。
所谓“借死不借生”属落后民俗观念,不能对抗现代法治与公序良俗。房东可在出租前明示不愿租给孕产妇(虽可能涉及就业/居住歧视争议),但不能在租住期间突袭设限。
遇到类似情况,建议保留合同、转账及沟通记录,先协商,不成可向社区、街道调解或拨打12345/12315求助,必要时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费赔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