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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去世后,妻子李淑贤为争夺遗产打官司十年,最终是否如愿获得全部财产? 1959

溥仪去世后,妻子李淑贤为争夺遗产打官司十年,最终是否如愿获得全部财产?
1959年暮冬,北京植物园门口来了位戴灰呢帽的售票员,瘦高、近视,看票时偶尔把帽檐扶一扶。买票的大爷悄声嘀咕:“这不是溥仪吗?”故宫里曾端坐龙椅的末代皇帝,如今在雪地里撕着小票,这一幕迅速传遍京城。
特赦后的溥仪被安排在植物园管苗圃,工资六十多元,最爱摆弄那几株玉簪花。他常说:“庄稼人也要讲科学。”白天栽花,夜里伏案写字,回忆在抚顺改造时的经历。负责政协文史资料的周振强看出这是难得的史料,便撮合出版社编辑李文达与溥仪合作整理。李文达提出:“陛……老溥同志,写成书,得给个署名。”溥仪摆手:“书是我的一段罪与错,怎敢劳烦你露名?改造文章,就署我一人吧。”这句话埋下了日后纷争的种子。

工作归工作,生活还得继续。1962年春节后,周振强带着一张护士证件照找到溥仪。照片上的姑娘留短发,眼神清亮。沙曾熙打趣:“怎么样?合眼缘?”溥仪拿着相片沉默片刻,只说一句:“她笑得真真诚。”正月初七下午,在全国政协的老楼里,他与李淑贤第一次碰面。她随手递过去一本《内科手册》,轻声问:“您想学医?”溥仪点头,“想着能治人,也算补过。”短短三个月,两人在同一间会客室再次相见,不过换成了简朴的婚礼。那天夜里下雨,溥仪撑伞,李淑贤提着搪瓷脸盆,悄悄对他说:“以后,别喊我姑娘,喊我‘李姐’也成。”他笑了:“今后叫你‘淑贤’吧。”

婚后,溥仪依旧清早出门扫地、浇水,下午回家写稿。李淑贤则在朝阳区联合医院值夜班。家里一张八仙桌、两盏旧煤油灯,日子虽清苦,却也平稳。他口述、李文达整理的《我的前半生》于1964年排版付梓。公安部门从政治角度严格把关,删去敏感文字,也删去大量与前朝婚姻相关的私密生活。书一上市便脱销,重印多次,稿费累积成了一笔可观的数字,按当年协议,溥仪与李文达各占一半。
1967年10月17日凌晨,溥仪因肾癌病逝于协和医院。遗物除了几件旧西服,只剩下那份口述稿的版权收益。讣告登出没几天,出版社继续按原分配比例向李文达结算。李淑贤领到钱却发现数额对不上,她去问编辑部,被告知:“按合同办事,署名只有溥仪,但李老师是实际作者,理应分成。”她冷冷回一句:“丈夫的声音是他自己的,版权理应归家属。”交涉未果,1970年,她把出版社和李文达一起告上法院。

那时国内尚无正式著作权法,类似官司极少。第一次庭审,法官问:“李文达是否有创作贡献?”李文达答:“口述是骨,我是肉,没有肉成不了书。”案子被驳回。李淑贤并不服,四处查找资料,手抄溥仪当年签字的委托书,又请植物园老同事作证。她说:“他口述时,我倒水递药,我知道他每一句话。”第二次、第三次开庭,一拖再拖,日历翻到了1977年。
有意思的是,法律环境正悄然生变。司法界开始讨论个人智力成果的继承问题,李淑贤的案子成了参照。1978年,最高法院重审,认定溥仪为唯一作者,李淑贤继承其全部著作权;李文达获一次性补偿,以肯定其整理劳动。判决书送达那天,李淑贤对律师说:“这十年也算没白跑。”谁料同年秋,她因肺癌住进同仁医院,病榻旁摆着的仍是那本淡蓝色封面的《我的前半生》,她没来得及享受新收益,冬至前便离开人世,年仅61岁。

李淑贤过世后,书稿的下一个合法继承人一度成谜,出版社只得将新版稿费暂存。岁月流逝,市场仍在翻印那部旧书,封面几经改版,署名始终只有“爱新觉罗·溥仪”。读者翻开扉页,很难想到背后那场拉锯十年的官司,更难体会两个普通人试图在大时代夹缝中为自己争得一份体面与权利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