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硕士网恋奔现遭诬告,2024年12月24日晚,河北承德发生了一起让不少人揪心的网恋奔现纠纷,这件事在2025年12月25日一审宣判后,直到2026年3月30日二审开庭,始终牵动着公众神经 。
31岁的硕士研究生王明和承德女网友刘丽第一次线下见面,两人在车内发生关系后,女方当场报警称被强奸。
王明母亲为救儿子凑了30万元给女方求谅解,可女方拿了钱后却先后5次改口,一会说自愿一会说被迫,把案件搅成了罗生门。
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和很多人预想的不一样,也让大家对男女交往边界和法律认定标准有了更多思考 。
事情要从2024年下半年说起,王明通过网络认识了承德女子刘丽,两人线上聊得十分投缘,很快就有了暧昧氛围,之后约定在2024年12月24日晚线下见面。
见面后两人一起吃饭逛街,相处得很融洽,之后王明开车送刘丽回家,走到半路刘丽主动提出去车上聊天,还主动亲吻搂抱王明,两人情到浓时就在车后排发生了性关系 。
可让王明没想到的是,刚结束两人就起了争执,刘丽当场翻脸,拿出手机直接报警,说自己被王明强奸了 。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王明带走调查,2025年1月27日,王明因涉嫌强奸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2025年2月10日,经双桥区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王明的母亲得知消息后急得吃不下睡不着,四处筹钱想帮儿子解决问题。
2025年3月21日,她找到刘丽,当面给了30万元现金作为补偿,刘丽收下钱后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还在笔录中说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
可这份谅解书和口供并没有让案件平息,刘丽之后在警方的多次笔录中反复改口,前后5次推翻之前的说法。
她一会儿说自己收了钱觉得应该说自愿,一会儿又说其实当时明确拒绝了王明,一会儿又说报警是因为王明没戴避孕套,不想让他背负强奸罪名但希望他受点惩罚,最后一次笔录她表示谅解王明,但坚持不承认发生关系是自愿的。这种反复无常的态度,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2025年12月25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丽已明确表示不愿发生性关系,王明仍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 。
法院同时考虑到王明是初犯偶犯,家属已赔偿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审判决后王明不服,坚称自己无罪,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随后提出上诉,2026年3月30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很多人看到这个判决都觉得意外,觉得女方收了30万还反复翻供,可信度不高。
但法院判决有自己的依据,强奸罪的认定核心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是看事后态度或是否收了赔偿 。
法院审理时,不仅看双方口供,还综合了其他证据,比如双方身上的伤情、事发时的具体细节等。
虽然女方多次改口,但法院认为她关于明确拒绝的核心陈述是一致的,结合其他证据足以认定王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网络交友线下见面要保持理性,尤其是涉及亲密行为时,必须确认双方都是自愿的,不能有任何强迫行为。
同时,遇到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像女方这样反复改口,既影响案件处理,也损害自己的信誉。
对于男方来说,就算两人聊得投缘,也不能忽视对方的意愿,一旦对方明确拒绝,就必须立即停止,否则很可能触犯法律 。
法律不会因为事后赔偿或谅解就否定之前的犯罪行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