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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加厚塑料袋重二两,等于32只河虾重量!”你遭遇过买水产袋子比水产还重的问题

“一只加厚塑料袋重二两,等于32只河虾重量!”你遭遇过买水产袋子比水产还重的问题吗?商家赤裸表达:我赚的就是个袋子钱!


上海青浦码头街,有市民反映水产商户存在违规经营乱象,交易时强制消费者使用加厚塑料袋装货。

称重时不去除袋重,变相让消费者为塑料袋“买单”,涉嫌短斤缺两、隐形宰客。

针对市民举报,媒体记者暗访发现多个水产摊位上,电子秤上放着一个厚重的黑色塑料袋,商户将活蹦乱跳的河虾舀入袋中,直接上秤计价。

整个过程中,“去皮键”从未被按下过。更让人吃惊的是,这种加厚水产塑料袋分量极重,实测一只空袋子的重量就高达90克。

这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以常见河虾单只约2到3克计算,一只袋子的重量,差不多等于32只河虾。

消费者以为自己在买虾,实际上在买虾的同时,还花虾价买了只塑料袋。

按照当地河虾的市场价估算,这个袋子能为商户带来几块钱的额外收入。

一家摊位每天成交几十笔,一个月下来,这笔灰色收入就是以千元计。

更让人意外的是,面对质疑,涉事商户的态度坦然得令人发指:“就挣个袋子钱。”

但算一笔账就会发现,一个加厚塑料袋的重量在20克到50克之间。

如果每个顾客多付几块钱,一百个顾客就是几百块。

而多数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等于是稀里糊涂地为这个袋子买了单。

商户这句理直气壮的“就挣个袋子钱”,彻底点燃了公众的怒火。

那么,这种“塑料袋变印钞机”的猫腻,当真监管管不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青浦区有关部门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对这类问题亮过红灯。

2025年10月,青浦区就系统梳理了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中存在的“使用加厚塑料袋”“称重未去皮”等突出问题。

并提出了五项具体治理措施,包括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市场主办方责任、推动智慧监管等。答复中明确要求“坚决杜绝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称重未去皮、使用加厚包装物‘压秤’等行为”。

但为什么码头街部分商户依然如此大胆,甚至把违规摆到了明面上?

这暴露了基层计量监管中的几个深层问题。

首要的就是“不去皮”行为的隐蔽性极强。

与使用“鬼秤”这种需要改装计量器具的作弊方式不同,“不去皮”行为不需要对电子秤做任何物理改装。

涉案商户使用的电子秤往往经过强制检定、铅封完好、检定标志齐全。

真正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操作环节:是否按下“去皮键”。

这一动作的缺失,在常规的铅封检查和检定周期核查中根本无从发现,执法人员必须到场全程监督称重过程,才有可能当场抓现行。

加上执法强度不足,以及监管覆盖不足,让这种情况得以蔓延。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户以加厚塑料袋“不去皮”称重售卖水产的行为,绝不仅仅是“昧良心”的诚信问题,更是一起赤裸裸的消费欺诈。

第一,构成虚假计量行为,违反《计量法》。

根据《计量法》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必须定期检定,计量结果应当准确,误差不得超过法定负偏差。

使用超重包装物且不去皮进行称重,导致商品的实际重量与结算重量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短斤缺两行为。

第二,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商户强制使用加厚塑料袋,称重时不去皮,却按水产单价一并计价,消费者支付的是“虾加袋”的总价。

这一行为不仅隐瞒了袋重这一重要交易信息,更导致消费者为不属于自己的物品买单,已构成消费欺诈。

第三,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和环保相关规定。

使用超重加厚塑料袋,在本质上是刻意增加包装物重量,以此牟取不正当利益。

这种人为增加包装物的行为,与推动绿色消费、减少包装浪费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第四,行政处罚的力度将决定“黑心生意”的成本。

参考海口某海鲜摊位因使用60克塑料袋不去皮称重,被处以警告、罚款1350元的行政处罚。三亚某水产摊因多次未去除称量器具重量,拟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

处罚幅度的差异,取决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长、涉案金额以及是否为屡查屡犯。

青浦市场监管部门的此次立案调查,到底能开出多重的罚单,直接关系到对这一行业陋习的震慑力。

第五,“大家都不去皮”不等于合法。

舆论场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连袋称重”在部分菜市场已经是心照不宣的默认规则。

但法律从未认可这种“行业习惯”。“默认”不等于合法,看不见的规则不能对抗白纸黑字的国家法律。

消费者习惯沉默,不代表商户可以心安理得地把错的事情一直做下去。

加厚塑料袋的事,看似是几块钱的小事,实则是在动摇市场交易最根本的诚信基石。

一个城市的文明和先进,不仅体现在高楼大厦和繁华的街道上,更体现在一颗虾仁、二两净重、一只塑料袋的毫厘公道之间。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