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18.8万彩礼,退婚女方拒退,理由是男方先提的分手,你觉得该退么?
河南周口的焦先生现在在广州开出租车。他给广东交通之声的《律师说法》节目打了一个求助电话,说的不是车祸,不是违章,是他儿子的婚事。
儿子订婚的时候,给了女方18.8万彩礼。后来两个人感情不合,婚约解除。焦先生觉得,婚不结了,彩礼该退吧?女方的回答很干脆:不退。理由就一个,是你家先提的解除婚约。
这个逻辑翻译过来就是:谁先说不爱了,谁就输了这笔钱。
焦先生在电话里的声音是哑的。他不只是在说那18.8万。他说他们当地,有的男孩为了结婚买房加彩礼,还没娶上媳妇,已经欠了180万。一百八十万。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还没开始赚工资,先背上了一个首付加半套房子的债。而这个债的起点,可能就是一笔18.8万的彩礼。
律师在节目里把法律讲得很明白。订婚不是领证,没有领结婚证,彩礼在法律上就应当返还。至于谁先提的分手,那不是拒退彩礼的合法理由。全部退还,或者绝大部分退还,法律上站得住脚。
但法律是一套语言,民间的规矩是另一套语言。在法律里,彩礼是附条件赠与,条件没成就该退。在民间的规矩里,彩礼是面子,是诚意金,是男方家求娶的门槛。你抬进来了又自己撤了,凭啥退?就是在这种夹缝里,焦先生的儿子没了媳妇,也没了18.8万。
节目中主持人对比了另一个地方的做法。广东顺德有一种习俗叫撕角红包:婚礼上客人给红包,主人家接过之后在红包角上撕一道口子,然后原封不动塞回给客人。意思是心意收到了,钱你拿走。撕一道角,情分在。不收钱,负担不在。一种被尊重了,一种被解脱了。
一个撕角,一个不退。两种逻辑之间,隔着一整个被彩礼压弯了腰的农村婚恋市场。
焦先生还在等反馈。他儿子那18.8万,最后能不能要回来,要看法律能不能跑赢那句,你先提的分手。
你觉得,你彩礼该退多少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