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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已婚男子出轨22岁女子,花70万给其买房,原配上诉索还遭拒。   女子坚称

湖南一已婚男子出轨22岁女子,花70万给其买房,原配上诉索还遭拒。
 
女子坚称房产是男子自愿赠与,原配无权索要,双方闹上法庭。
 
红网·红视频5月10日独家报道了这起婚内财产纠纷案件。
 
案件审理期间,原配始终保持理性,全力收集各类维权证据。
 
她先到银行调取夫妻共同账户流水,固定资金支出记录。
 
随后又搜集到男子与女子的聊天记录,证实婚外关系存在。
 
同时,她还调取了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信息等关键材料。
 
这些材料清晰显示,购房款全部来自夫妻共同存款。
 
且男子购房时,未经过原配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原配委托律师整理证据链,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结合案情,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制定维权方案。
 
这起纠纷的起因,要从男子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说起。
 
涉事男子张某(化名),常年热衷于前往休闲娱乐场所消遣。
 
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年仅22岁的小赵(化名)。
 
张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对小赵展开物质攻势。
 
小赵收入微薄,面对张某的大方馈赠,很快与其走到一起。
 
两人确立婚外关系后,小赵开始不断向张某索要财物。
 
小到日常零食、化妆品,大到名牌包、首饰,张某无一不满足。
 
见张某出手阔绰,小赵便萌生了让他买房的想法。
 
她以“无家可归、渴望稳定”为由,反复撺掇张某购房。
 
张某被婚外感情冲昏头脑,不顾家庭责任答应了要求。
 
他偷偷从夫妻共同账户中支取70万元,在市区买了一套商品房。
 
房产产权直接登记在小赵名下,以此维系两人的婚外关系。
 
小赵拿到房产证后,以为能永久拥有这套房产,十分得意。
 
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份无偿赠与本身并不合法。
 
原配整理家庭财务时,发现账户内大额存款莫名消失。
 
经过多方面查询,她终于得知钱款被用于给第三者买房。
 
庭审现场,双方围绕“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展开激烈争辩。
 
小赵辩称自己不知张某已婚,且房产是对方自愿赠与。
 
她认为,产权已登记在自己名下,原配无权要求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无论小赵是否知情,赠与行为均属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男子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应返还所取得的全部财产。
 
律师补充说明,即便购房用现金,完整证据链也可维权。
 
可调取取款记录、购房付款线索,形成闭环证据即可追责。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赵需全额返还70万元购房款。
 
小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判决已依法生效,小赵正分期返还涉案款项。
 
她不仅没得到房产,还承担了诉讼费、律师费等开支。
 
小赵已与张某彻底断绝联系,重新找工作维持基本生活。
 
张某因婚内出轨、转移财产,与原配的婚姻彻底破裂。
 
两人正在协商离婚事宜,张某将面临财产少分的后果。
 
原配虽成功追回财产,但婚姻带来的伤害难以抹去。
 
她正慢慢调整心态,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
 
该案也成为典型案例,提醒公众重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婚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企图无偿占有他人财产终将落空。


信源:红网·红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