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已婚男子出轨22岁女子,花70万给其买房,原配上诉索还遭拒。
女子坚称房产是男子自愿赠与,原配无权索要,双方闹上法庭。
红网·红视频5月10日独家报道了这起婚内财产纠纷案件。
案件审理期间,原配始终保持理性,全力收集各类维权证据。
她先到银行调取夫妻共同账户流水,固定资金支出记录。
随后又搜集到男子与女子的聊天记录,证实婚外关系存在。
同时,她还调取了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信息等关键材料。
这些材料清晰显示,购房款全部来自夫妻共同存款。
且男子购房时,未经过原配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原配委托律师整理证据链,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结合案情,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制定维权方案。
这起纠纷的起因,要从男子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说起。
涉事男子张某(化名),常年热衷于前往休闲娱乐场所消遣。
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年仅22岁的小赵(化名)。
张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对小赵展开物质攻势。
小赵收入微薄,面对张某的大方馈赠,很快与其走到一起。
两人确立婚外关系后,小赵开始不断向张某索要财物。
小到日常零食、化妆品,大到名牌包、首饰,张某无一不满足。
见张某出手阔绰,小赵便萌生了让他买房的想法。
她以“无家可归、渴望稳定”为由,反复撺掇张某购房。
张某被婚外感情冲昏头脑,不顾家庭责任答应了要求。
他偷偷从夫妻共同账户中支取70万元,在市区买了一套商品房。
房产产权直接登记在小赵名下,以此维系两人的婚外关系。
小赵拿到房产证后,以为能永久拥有这套房产,十分得意。
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份无偿赠与本身并不合法。
原配整理家庭财务时,发现账户内大额存款莫名消失。
经过多方面查询,她终于得知钱款被用于给第三者买房。
庭审现场,双方围绕“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展开激烈争辩。
小赵辩称自己不知张某已婚,且房产是对方自愿赠与。
她认为,产权已登记在自己名下,原配无权要求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无论小赵是否知情,赠与行为均属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男子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应返还所取得的全部财产。
律师补充说明,即便购房用现金,完整证据链也可维权。
可调取取款记录、购房付款线索,形成闭环证据即可追责。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赵需全额返还70万元购房款。
小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判决已依法生效,小赵正分期返还涉案款项。
她不仅没得到房产,还承担了诉讼费、律师费等开支。
小赵已与张某彻底断绝联系,重新找工作维持基本生活。
张某因婚内出轨、转移财产,与原配的婚姻彻底破裂。
两人正在协商离婚事宜,张某将面临财产少分的后果。
原配虽成功追回财产,但婚姻带来的伤害难以抹去。
她正慢慢调整心态,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
该案也成为典型案例,提醒公众重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婚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企图无偿占有他人财产终将落空。
信源:红网·红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