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头”姐,看似赢了,其实输了!
27岁,就干出了惊天动地的事,就这么任性,如此豪放!以后他的买卖还能做吗?谁敢上他家去消费呀?
就为了点蝇头小利,为了占地脚,大打出手!
而且不惜暴露自己的隐私,无底线的去侮辱他人!
你要你的朋友,亲属,还有儿女以后怎么看你?
这回你的脸面,算是丢尽了,丢大发了!
看着挺淑女,梳着空姐头,穿着白长裙。动起手来,如此强悍!
这样的女人,应该派到前线去,让她充分发挥他的用武之地!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男的用热油泼人,女的用裤头勒脖子,直接把那男的干倒!
看着文绉绉的一个女人,其实也不是个省油灯!
男的打架,他不去劝,反而还助纣为虐!
这回好了,全网都知道她的底色样了!他可以消停的卖他家的货了,没有人跟他争地盘儿了,地盘儿都归他了。
这样的人,就让他自产自销,自生自灭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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