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24岁女生去世,遗体存放殡仪馆18年无人问津!上海闵行区殡仪馆的一则公告,让无数

24岁女生去世,遗体存放殡仪馆18年无人问津!上海闵行区殡仪馆的一则公告,让无数网友瞬间破防。

5月17日,上海市民吕先生在闵行区殡仪馆的墙上看到了一则则公告。

公告是闵行区殡仪馆发布的,为馆内超期存放一年以上、无人认领、无法联系家属的4具遗体寻找家属。

其中3位逝者由派出所报送,经多方查找无果。最后一位的信息格外刺眼:韩某某,女,24岁,于2007年9月4日由逝者父亲自行送到闵行区殡仪馆。此后,一直未处理火化事宜。现经多方查找家属无果。

公告六十日后无人认领,将依法火化处置。

吕先生说,这条信息让他心里特别堵得慌。

“女孩的姓名和父亲的姓名都是口述的,推测女孩可能是突遭意外,家人送过来时连证件都没带。那么年轻就去世了,遗体存放了18年无人问津,让人看了唏嘘。”

他随手拍下发到网上,没想到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评论区里,无数网友留言,字字戳心:

“24岁,2007年,那一年我刚好上大学。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应该42岁了,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

“18年,她一个人躺在冰柜里。没有名字,没有照片,连身份都是‘家属口述’。”

“她的家人到底去了哪里?如果真的没有人了,我们能不能送她一程?”

这起事件引发的,不只是情感上的震动,还有一系列严肃的法律问题。

第一,遗体存放18年不火化,法律上怎么定性?

根据《上海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当在十五日内火化。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由丧事承办人提出并说明理由。

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的,殡仪馆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确实查找不到的,殡仪馆应当向社会公告。

公告期满仍无人办理的,报主管民政部门批准后,可按无主遗体处理。

本案中,殡仪馆已经穷尽了查找手段,18年间多次尝试联系家属;到2026年发布公告前,已经完成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程序。

根据条例规定,公告期满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依法处理。

这是法律在“尊重逝者”和“节约公共资源”之间划出的一条底线。

第二,为什么必须有“60天公告期”?

这是因为,遗体不同于一般物品,它承载着人格尊严和亲属的情感寄托。

法律在处理无主遗体时,设置了严格的前置程序:必须穷尽查找手段、必须公告、必须报民政部门批准。

公告期60天,是给家属最后的机会,也是给逝者最后的尊严。

这也是为什么殡仪馆在时隔18年后,依然要登报公告、依然要走完法定程序的原因。

第三,如果最终无人认领,遗体会怎么处理?

根据条例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应当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的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出具是否需要继续保留遗体的意见。

对于不需要继续保留遗体的,殡仪馆凭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意见,按照相关服务规范火化遗体,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火化后,骨灰一般会再保存一段时间。若仍无人认领,最终由殡仪馆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理。整个过程,每一步都有据可查。

第四,遗体丢弃殡仪馆18年,家属有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及相关殡葬管理法规,丧事承办人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遗体火化手续。长期不办理,属于怠于履行法定义务。

如果能够查明家属身份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处理,行政机关可以对家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责。

但特殊之处在于,殡仪馆连家属的身份都无法确认,更遑论追责。这也恰恰说明,这个家庭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变故?

2007年,她24岁。那一年,上海还没有世博会,陆家嘴的天际线还没有今天这么高。

她被父亲亲手送到殡仪馆,然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

18年。她一个人躺在冰柜里,没有告别仪式,没有墓碑,连名字都是“家属口述”。

那个送她来的父亲,如果还活着,今年应该已经六七十岁了。

他为什么不回来?他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的女儿还躺在冰柜里?

还有一种可能,是他已经不在了。

法律可以处理无主遗体,却处理不了人间的遗忘。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