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男子回老家,刚走到大门口傻眼了……
男子门口、院墙周边,全被邻居种满了各种蔬菜,长势还特别旺,就连自家大门正对着的那一小条地,都被邻居霸占着种上了番茄,长得枝繁叶茂……
男子站在门口半天没说话,那几排番茄架离大门不到一米,竹竿横七竖八,院墙边还种着豆角、辣椒和南瓜。最让男子窝火的是,自家门口原本留着一条过道,现在被菜垄挤得只剩半个人宽。下雨天一踩,全是泥。
村里有人路过,看了一眼,小声说:“又种过来了?”男子姓李,在郑州打工,平时很少回村。去年秋天回来时,邻居王某就在院墙边撒过菜种。当时李某还专门过去说过一次:“墙根别种太近,门口给我留条路。”王某嘴上答应,过几天又继续种。
今年更离谱。李某把行李放下,绕着院子走了一圈。院墙外沿原本是一条能过三轮车的小土道,现在被菜畦占了一半。番茄秧甚至贴到了大门口。李某越看越堵心。
可真正让李某不舒服的,不只是几棵菜。李某父亲前几年去世后,这院子平时没人住,邻居慢慢开始把东西往边上放。今天种一点葱,明天堆点柴火。李某起初想着都是乡里乡亲,没必要计较。结果时间一长,对方反倒觉得理所当然。
村里老人其实都明白,这种事最怕“默认”。农村宅基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使用范围是有边界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里明确写着,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也有标准。很多村里的纠纷,并不是为了菜,而是谁先把地方占住。
李某想到这里,火气一下上来了。王某自己家门口干干净净,连根草都没种,偏偏把菜全往李某院子边扩。李某心里很清楚,对方就是看老宅常年没人。
傍晚,李某去敲邻居家门,没人开,隔壁有人说,王某一家去县城吃酒席了,要晚上才回。
李某蹲在门口抽了根烟,又回头看了看那片番茄。几根粗竹竿已经扎进了地里,藤蔓爬得很高。要是不处理,今年夏天整片院门都得被堵上。
村里一位老支书后来劝李某:“这种事别硬来,先把边界弄清。”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讲得很清楚,相邻关系要按方便生活、公平合理来处理。种菜不违法,可如果挡了别人正常出入、排水,性质就不一样了,但很多农村纠纷拖不到讲法的时候。
李某年轻,在外打工这些年,见不得这种明着占便宜的事。晚上八点多,王某还没回来,李某拿起铁锹就出了门。
先拆的是番茄架,竹竿一根根被拔出来,番茄藤倒了一地。院墙边那几垄辣椒也被铲平。李某动作很快,半小时不到,门口空出来一大片。
附近几户人家听见动静,都出来看。有人觉得李某做得对,也有人担心事情闹大。王某回村时已经快十点。看见门口菜全没了,脸色一下变了。两个人当场吵了起来。
李某直接把去年拍的照片翻出来。照片里,院墙边原本是空的。后来一点点多出菜地、木架和杂物。李某还把聊天记录找了出来,里面有自己提醒别越界的话。
王某嘴硬,说门口那块地本来就是“闲地”,李某当场回了一句:“闲地也不是你家的。”
第二天,村干部来了,村里调出老宅登记资料,又找了几个老邻居一起辨认边界。结果很清楚,番茄地确实已经压到了李某家宅基地通行位置。
事情闹到最后,村干部让双方签了调解记录。王某以后不得再占门前过道,李某也不再追究被堵门和墙根受潮的问题。
很多人觉得,这不就是几棵菜。可邻里之间最怕边界乱了。今天敢种一垄菜,明天就可能堆砖、搭棚。时间久了,小矛盾会越积越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