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和妻子发生争吵,2026年5月17日晚上21点左右,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在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某居民家中发生,36岁的本地男子徐某当时满身酒气,推门回到了家中。
2026年5月17日21点左右,重庆巴南区莲花街道,36岁的徐某喝醉回家。妻子刚熬过月子,黑眼圈挂在脸上,几句话劝他少喝点、早点回家、搭把手,这些话不重,却扎心。
他没吵,也没走开,目光却盯住了婴儿。然后冲过去,情绪砸在孩子身上,小小的哭声先是刺耳,接着断断续续,屋子乱成一地。妻子扑上去拦,已经来不及了。
有人听闻屋内动静,随后敲响房门。待门开启,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凌乱之景,屋内狼藉不堪,物品杂乱无章地散落各处。孩子被紧急送医,情况凶险,没人忍得住不心疼。大约一个小时后,22点左右,徐某慌了,手发抖,转身去了巴南区公安分局自首。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警,争分夺秒将伤者送往医院全力抢救,与此同时,果断采取行动,将相关人员及时控制,高效处置这一突发状况。讯问时,徐某一句“喝多了”,想把错推给酒。问题在于,喝酒真能挡罪吗?
法律给出了明确答案。刑法第十八条写得清楚,醉酒也要负刑责,这不是借口。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把殴打、捆绑、残害等行为直接认定为家暴,酒后施暴非但不是减轻情节,不少司法实践还把它当成更恶劣的表现。
这次的受害者是个新生儿,连自保都不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在2021年6月1日修订生效,第三十九条严禁对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形式的家暴。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二年至七年。警方据此对徐某以涉嫌虐待罪采取了刑拘。
他试图用酒精解释冲动,可这套说辞早就被无数案件撕破。2018年起,各地公安把治理酒后家暴纳入重点,除了打酒驾,派出所也建立了家暴报警的快速反应机制,有的社区还把高风险家庭纳入重点走访。
有调查称,全年家暴案件里,酒后情绪失控引发的占到一半以上。酒精宛如一把无形的钥匙,悄然开启情绪失控的闸阀,令情绪的“刹车”功能失灵;又似一把锐利的剪刀,轻易剪断理智的丝线,让人陷入失控之境。可就算没喝酒,又能怎样?说到底,动手就是动手,借口再多也掩不住手掌落下去的那一下。
更值得注意的是,孩子太脆弱。新生儿正处于骨骼与器官的发育阶段,身体极为娇弱。哪怕遭受轻微外力,都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伤,给孩子留下伴随一生的伤痛。产后女性本就情绪敏感,夜里频繁起床,长时间透支,很容易把矛盾推到尖上,这时候最需要的是分担和理解,不是逼迫和爆发。
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应该由成年人解决。将怨气宣泄于无辜婴儿,此等行径,岂不是怯懦至极?把怒火向毫无反抗之力的婴孩倾泄,实难称有勇气,这难道不是懦弱的表现吗?一句“我也很辛苦”就能换来孩子的痛吗?这并非是对现实的勇敢对抗,实则是在责任面前的怯懦逃避。如此行径,不过是自欺欺人,妄图以退缩来掩盖自身的软弱。
现实层面的后果也不会轻。2023到2025年间,多地法院公开的判决显示,只要针对婴幼儿施暴,法官在量刑上倾向从重,基准就是儿童利益最大化。2017年广东就有父亲把婴儿打成重伤,法院重判,判决后民政介入,依法剥夺监护权,还为孩子做心理干预。
这类案件里,民政部门往往同步评估是否要启动临时监护。重庆这起案子,相关部门也在研究后续保护安排,避免二次伤害。面对这般情形,你还会心甘情愿地将孩子再度托付于这样的人手中吗?
有人问,既然他自首了,会不会从轻?自首是法律上的量刑情节,能反映悔意,但它不等于赎罪,更换不来孩子的伤口和家庭的破碎。更何况,很多施暴者的共同点就在于情绪管理差、缺少责任感,处理不好家庭关系,把付出当成别人理所应当,矛盾就像灰尘一样越积越厚。
家应该是保护弱小的地方,不是发泄负能量的场子。最能打动人的不是吼声,而是一个成年人把情绪收回去的那一刻,把家务扛起来的那一下。喝酒能放松,但不该放纵,更不该逾越法律和道德的界线。
反家暴绝非空洞口号。它需要全社会付诸切实行动,以法律为盾、以关爱为剑,为每一个受暴者撑起安全晴空,让家庭成为温暖港湾而非暴力温床。除了报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邻里也需要一些常识和勇气,听到哭喊要不要敲门,听到砸东西要不要报警,这些看似琐碎的选择,可能就差了孩子命里的那几分钟。
说白了,真正关键的不是事后怎么解释,而是事发前怎么停手。情绪来临时,走开五分钟,去阳台深呼吸几下,打个电话给朋友,叫社区调解员上门,这些方法都不丢人,丢人的是对着婴儿抡拳头。
现在,小婴儿还在医院救治,监护安排在评估,案件在推进。那盏夜里未关的灯还亮着,屋子却再也回不到之前的样子了。
信源: 新华网(2026年5月18日)
标题:《重庆警方通报网传一男子殴打婴儿:打人者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