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印发释放哪些重要信号?
(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此前已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同意。结合《方案》全文、官方解读及专家分析,这份继2024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之后生态保护补偿领域最新政策文件,核心释放了以下几方面重要信号:
一、补偿格局:"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转变。目前中央层面年均生态补偿资金已达2000多亿元、地方财政投入600多亿元,资金高度依赖财政。对此《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鼓励自然资源利用相关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出资,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专家指出,这标志着补偿资金结构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担"转型,通过"修复+运营""保护+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实现资金滚动循环,构建"多位一体"资金池。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产品,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二、横向补偿:"分层分类"破解跨省博弈难题。新安江、潮白江等已有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践取得成效,但补偿标准制定、资金筹集分配等利益博弈依然突出。《方案》提出建立分层分类横向补偿机制: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由中央层面建立统一机制;对既有跨省流域推动补偿协议由短期向长期转变,形成稳定可预期机制;对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依托对口协作等机制推动产业转移承接与绿色成果转化。重点湖泊方面,鼓励太湖、鄱阳湖、洞庭湖等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实施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
三、保护策略:从"一刀切式禁止"转向"分区分类准入"。目前自然保护地"一刀切"现象致一般控制区内所有人为行动一禁了之。《方案》提出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分区分类明确一般控制区可准入的业态和项目类型,划定适当区域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考科普等融合发展。同时要求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支持自然保护地内原有居民和周边居民规范开展生产生活活动。在生态系统综合补偿方面,覆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耕地六大领域,分别提出特色产业标准化、生态循环畜牧业、"光伏+治沙"等差异化模式。
四、从"输血"到"造血":培育内生发展动能。《方案》提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将生态补偿与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紧密结合,支持北方农牧交错带、青藏高原草原草甸区、西北内陆河流域、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区域协同推进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提升企业产品设计和品牌营销水平。在民生保障方面,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帮扶力度,合理确定生态管护岗位规模、人均管护面积和补贴标准,完善群众增收政策与帮扶措施,优先为农牧民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提供就业岗位。
五、顶层设计:"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凸显战略高度。《方案》明确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体现了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和四中全会"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部署的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