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回应时速不到60被抓拍121陕西咸阳一名厢货车司机因行车记录仪显示时速54公里却被测速设备抓拍为121公里/小时面临扣分罚款,引发公众对执法设备准确性与车主维权门槛的争议,当地交警回应称测速设备合法有效,但需车主自证行车记录仪可靠性。事件核心矛盾司机遭遇与初步申诉2026年4月24日,司机任先生驾驶依维柯厢货在限速60km/h的咸阳武功县周普路行驶时,被电子监控抓拍为时速121km/h(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处罚。任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及车队云端系统数据显示:事发时段车速稳定在54–55km/h,车流平稳,且依维柯厢货在县道难以达到121km/h的高速。交警回应依据武功县交警大队回应称:测速点为地感线圈定点设备,经陕西省计量研究院检定且在有效期内,数据具法定效力;行车记录仪属民用GPS设备,无官方认证资质,视频可能被篡改(如快放/慢放),不能推翻执法数据;车主若申诉,需提供行车记录仪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报告证明其数据真实性。 交警回应时速不到60被抓拍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