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376元的衣服。4月23日下单,4月26日登台穿,4月27日退货。
系统秒退376元。
5月9日商家曝光,长沙演出取消,合作伙伴发来解约函。
公众只认一个名字:成都锦鲤合唱团。
当年没人记得那个领唱长什么样,只记得团名。
台上的光打着团名,台下的观众记着团名,挣的名声归了团。
有人说:你不是个人,你叫成都锦鲤合唱团。
还有人说:这种操作,团里不一定只有她一个人做,只是她比较倒霉。
5月14日负责人澄清:吴思思只是单场合作成员,团里没统一要求着装。
接到消息前什么都不知道。5月15日双方发联合声明说调解了。
但晚了,解约函已经签收。
你说她是个人行为,可解约函上写的理由是形象严重受损。
平台规则里只有信用分和秒退,没有穿过的衣服算不算质量问题这个选项。376元退了,但合唱团3个月接的活黄了。
这笔账,是该算一个成员不守规矩,还是算平台没管好退货流程。
一条退货指令,秒到账376块。
而3份合同、4场演出、一个合唱团的口碑,被摆在了规则的天平上,那一边轻得像擦手纸,这一边重得让人接不住。
原来集体里最不值钱的,是连名字都不需要露的领唱,最值钱的,是印在解约函上的团名和公章。
你让退回来的钱缝上嘴,还是让解约函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