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去年10月,石可丈夫刘某伙同7个蒙面人,在北京朝阳街头暴力抢走2岁半的儿子。孩子外公外婆被推倒至轻伤,孩子被强行抱走,骑电动车逃离。
更离谱的是,事后刘某只被司法拘留15天。石可找了200多天,才在舆论和法官压力下见到孩子。见面时,刘某用防走失绳拴住孩子手腕,94岁奶奶堵门,全程只让看27分钟就被赶出来。
但是!重点来了!👇
5月19日,朝阳区法院终于出裁定:
✅ 3日内将孩子送回母亲处
✅ 禁止抢夺、转移、藏匿孩子
✅ 禁止阻挠母亲行使监护权
作为处理了大量婚姻案件的上海婚姻律师,我必须告诉大家:婚内抢娃,绝不是“家务事”,而是明确的违法侵权行为!
📌 法律给你的紧急自救通道:
1️⃣ 立即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依据《民法典》第997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一旦对方抢夺藏匿孩子,你不需要等离婚判决,马上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或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会快速裁定责令对方送回孩子、停止侵害。
2️⃣ 抢娃会成为抚养权判决的“致命伤”:很多人误以为“谁控制孩子谁就赢”。大错特错!根据《解释(二)》第14条,离婚诉讼中,一方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用孩子要挟配偶,最终会彻底丢掉抚养权!
3️⃣ 拒不执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责:拿到禁令或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仍拒不送回,轻则司法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不是婚姻博弈的筹码,而是独立的个人。如果你或身边的朋友正面临类似困境,千万别忍,法律有明确的武器保护你和孩子的权益。
💬 遇到对方藏匿孩子不知道怎么取证或申请的,评论区扣“1”,我发你一份操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