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大事了!浙江嘉兴,女子为新人服务,双方约好,工作13个小时,费用3500元。婚礼当天,助理贴心尽责,见新娘摘下金手镯随意摆放,担心被人顺手拿走,特意用纸巾仔细包好托付他人保管。本是一番善意避损之举,万万没想到意外突发!手镯离奇遗失后,新娘丝毫不做调查核实,直接追责工作人员,要么赔偿两只重金手镯,要么赔付21万余元巨款,还直接起诉维权,离谱操作让从业者彻底傻眼、直呼委屈!
事情发生在去年 12 月 14 日,新娘朱女士要办婚礼,提前和林女士的一加一主持人工作室签了服务协议。林女士主要负责婚礼流程的统筹安排,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婚礼管家。
双方约定好,服务时长一共 13 个小时,总费用是 3500 块钱。这个价格在当地婚庆市场里不算高,林女士和她的助理小胡当天也是忙前忙后,想把婚礼办得顺顺利利。
婚礼当天中午,在朱女士的娘家,新娘拍完照之后想换一身舒服点的衣服,然后去酒店吃饭。化妆师就帮她把手上戴的两只周大福 999.9 金手镯摘了下来,随手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
这时候林女士的助理小胡看见了,她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就这么明晃晃地放在桌子上不太安全,办喜事家里人来人往的,万一被人顺手拿走就麻烦了。小胡也是出于好心,就拿了张纸巾,把两只手镯仔细包了起来。
正好这时候有个穿黑裤子的阿姨走进了房间,小胡当时也没多想。她觉得这是在新娘自己家里,能随便进出的肯定都是新娘家的亲戚或者熟人。而且当时房间里一共就五个人,新娘上楼去了,新娘的妈妈又正好去上厕所了,剩下的就是这个阿姨。
小胡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阿姨肯定和新娘家关系很近。她把包好的手镯递给了那个阿姨,还特意交代了一句,这是新娘的手镯,帮她放起来。那个阿姨接过手镯之后,小胡也没再多问,就继续忙自己的工作去了。
整个婚礼过程都很顺利,热热闹闹地办完了。所有人都沉浸在喜庆的氛围里,谁也没想起那两只金手镯的事。朱女士一直以为手镯被她妈妈收好了,她妈妈则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就这样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朱女士整理自己的嫁妆和首饰的时候,才突然发现那两只金手镯不见了。她赶紧问妈妈有没有见过,妈妈说从来没见过。朱女士这才慌了神,马上联系了婚庆公司的林女士,问她手镯在哪里。
林女士接到电话之后也很惊讶,赶紧问自己的助理小胡。小胡这才说出了当时把手镯交给一个穿黑裤子阿姨的事。
朱女士和她的家人把当天所有到场的亲戚朋友都问了一遍,翻遍了所有的亲友名单,结果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个穿黑裤子的阿姨。
更麻烦的是,朱女士的娘家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根本查不到这个阿姨是谁,也不知道她把手镯拿到哪里去了。唯一的线索就只有 "穿黑裤子的阿姨" 这一句话,这个神秘的阿姨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了。
朱女士认为,手镯是在婚庆工作人员手里弄丢的,他们肯定要负责任。她要求林女士和助理小胡要么赔偿两只一模一样的金手镯,要么按照起诉当天的黄金价格,折价赔偿 218424.38 元。
这两只金手镯总重量是 150.6375 克,也就是 4.017 两,现在黄金价格涨得厉害,算下来确实值这么多钱。
林女士和小胡听到这个赔偿要求都傻眼了。她们辛辛苦苦工作 13 个小时,才赚 3500 块钱,现在却要赔二十多万,这相当于她们好几年的收入。
林女士觉得特别委屈,她认为自己的助理是出于好心才帮忙保管手镯的,而且她们也不知道那个阿姨不是新娘家的亲戚。
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新娘发现手镯不见之后,没有先和她们一起想办法调查,直接就把她们告上了法庭。
林女士和小胡都希望警方能以盗窃立案调查,先查清楚那个阿姨到底是谁,手镯到底在哪里。如果真的是那个阿姨把手镯偷走了,那就应该由偷东西的人来承担责任。
目前嘉兴海宁海洲派出所已经针对这件事刑事立案了,但是因为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其他有效的线索,案件调查进展得很不顺利,手镯至今还是下落不明。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觉得林女士和小胡太倒霉了,好心办了坏事,要赔这么多钱实在不公平。也有人觉得小胡确实有很大的责任,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不核实对方身份就随便交给一个陌生人呢?
法律上也有规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过失给别人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就算是出于好心,只要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造成了损失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新娘朱女士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她作为贵重物品的所有人,自己没有妥善保管好,而且婚礼结束之后整整一个星期才发现手镯不见了,错过了最佳的调查时机。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可能也会考虑到这一点,酌情减轻婚庆一方的赔偿责任。
现在这件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警方还在努力寻找那个神秘的阿姨和丢失的金手镯。这件事也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不管是在什么场合,贵重物品一定要自己保管好,或者交给最信任的直系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