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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暴力了,这哪是亲爷爷啊!一年级女生因写作业着急对爷爷大声喊话,换来爷爷四个大耳

太暴力了,这哪是亲爷爷啊!一年级女生因写作业着急对爷爷大声喊话,换来爷爷四个大耳光。

一位母亲曝光了自己留守的女儿遭到爷爷暴打的视频。

从视频中看到,一位爷爷正在餐桌边吃饭,旁边是一个小小的女孩拿着本子在做作业。

视频者表示,那是自己正上一年级的女儿。

疑似因作业不会,叫爷爷帮忙,女孩的声音喊叫的一点大。

没想到爷爷放下筷子,狠狠地连续扇了女孩两巴掌。

孩子被打的瞬间懵了,可这位爷爷并没有停手,又接着打了两巴掌。

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耳光打的惊慌失措,捂着脸痛苦。

事后女子通过监控看到这一幕,内心五味杂陈。

这起看似不大的“隔代冲突”,在法律层面涉及多个严重问题。

第一,隔代教育不是暴力的挡箭牌。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爷爷虽然对孙女没有直接的法定监护义务,但他在履行临时照管职责期间对孙女实施了殴打,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及第十二条,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发生殴打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应予制止。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典型案例中,明确表示“管教”不能成为暴力的借口。

教育边界是“科学纠错”,而不是“发泄情绪”。

第二,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出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本案中,派出所民警可依照上述规定对爷爷进行当场警告,并出具了告诫书。

这一程序性处置,使“家暴”不再是关起门来说不清的家丑,而是有了案底留档的可追溯行为。

第三,家暴行为人年龄已不再是免责“保护伞”。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年龄不再是违法者的“免罪金牌”。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爷爷如拒不认错、继续实施暴力并升级为多次殴打,可能面临治安拘留。

哪怕最终因年事已高不执行拘留,违法记录也将永久留存,对家庭信用和声誉造成长远影响。

第四,家庭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劝你依法带娃”不再是口号。

2026年,《家庭教育指导指南》正式确立了“七不责”原则,明确指出在情绪激动、众目睽睽之下责骂羞辱未成年人是绝对禁止的,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非理性管教方式。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爷爷如果继续触碰法律边界,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这一条,正在让更多用拳头教孩子的老人意识到——时代变了,“棍棒底下出孝子”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就是家庭暴力。

家庭教育的最好方式,是耐心与引导的沟通,而不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一个被暴力震慑的孩子,学会的不是规矩,而是恐惧和隐忍。

家庭是爱的港湾,不是暴力的温床。与孩子的每一次交流都应给予尊重,每一次犯错都应给予引导。

无论孩子多调皮,成年人都应该控制住那双手,因为法律的红线,永远比巴掌落下更快。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