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衣出现在早高峰,
有人觉得辣眼睛,
这到底算不算违规?
最近又听说有人穿高开叉连体泳衣坐地铁,还是六号线早高峰。
我不是瞎猜,2022年那个内衣劈叉摆拍的,三个人全被拘了;2026年5月还有老太扯生理期女孩头发,就为抢个座。
衣服穿得少不是错,但地铁不是沙滩,也不是试衣间。
《乘客守则》第十条写得清楚:赤膊、油污衣裤、醉酒者不准进站。
“赤膊”在上海警方解释里,早就包括只穿内衣这类情况。
泳衣再贵再潮,进了车厢就是扰乱秩序,轻的罚款,重的拘留。
有人讲“我不尴尬就行”,可车厢里有老人、小孩、赶着上班的人,人家没义务陪你演行为艺术。
你自由,别人也有不被强迫观看的权利。
上次6号线那事,姑娘光穿内衣劈叉,旁边人拍,结果四个人全被处理了。
衣服是你的,场合不是。
这事没那么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