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的死,不准离婚的法官要不要负责?家人们,这到底是离婚难,还是保命难啊?
苗苗的哥哥哭着问:“为什么第二次还不给离婚?什么叫感情破裂?家破人亡,死一个、关一个,这才叫感情破裂吗?”
听着都让人心碎。
这姑娘从坐月子开始,就被那个畜生丈夫家暴,整整挨了9年打啊!这不是过日子,这是渡劫!
去年8月,她终于鼓起勇气报警,给家里发的照片我看哭了:脚、腿、膝盖、胳膊,没一块好肉。去医院一查,重度抑郁加焦虑。她不是没自救,报警、起诉,证据链齐全得不能再齐全了。
结果呢?第一次起诉,法院劝和不劝离,撤诉。
第二次起诉,她把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诊断书全交上去了。法官大人一句“感情没破裂”、“为了孩子”,直接驳回!
我就想问问,被打成这样还不算破裂?是要把人打死才算吗?
13天后,那个恶魔丈夫找到了她,又是一顿毒打,然后把她……扔下了悬崖。
苗苗,没了。
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没了。法律给了那个坏人9年时间磨刀,最后连离婚的自由都不肯给她。
真的别再拿“劝和不劝离”当遮羞布了!对于家暴零容忍不是说说而已,那是真的会死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