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让我想起中国有句老话,叫“吃水不忘挖井人”。倘若当初没有你哥给的那二十万房产,哪会有如今这三百万巨款?换作是我,当他开口借八十万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一百万。如此一来,既保住并加深了亲情,又能心安理得地使用另外二百万,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