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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闺蜜”一起玩骗婚,还骗一对亲兄弟,真把老实人当提款机啊。 2025年末,

这两“闺蜜”一起玩骗婚,还骗一对亲兄弟,真把老实人当提款机啊。

2025年末,广州荔湾区。莫家兄弟俩的人生似乎同时迎来了“高光时刻”。

经人介绍,他们分别认识了38岁的杨某和37岁的陈某。

两人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与兄弟俩一拍即合,感情迅速升温。

两对恋人几乎同时确立了关系,并很快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莫家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上。为了儿子们的终身大事,全家人都铆足了劲。

而杨某和陈某也没“闲着”。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她们以“家里长辈过生日要表示”“想换个新手机”“筹备结婚彩礼”“买三金”等各种理由,不断向莫氏兄弟索要钱财和贵重金器。

为了讨“未婚妻”欢心,也为了早日成婚,兄弟俩有求必应,一次次转账、购买首饰。前前后后,两人累计付出了14.8万余元。

可就在兄弟俩做着新婚美梦,憧憬着未来生活时,一个晴天霹雳砸了下来。“准新娘”们突然失联了。

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连一个字都没留下。莫氏兄弟这才从美梦中惊醒,慌忙报警。

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杨某和陈某的真实身份,远比她们展现出的“温柔”要复杂得多。

首先,她们自称“单身”,实则均已婚。 两人在老家都有合法配偶,却刻意隐瞒,伪装成单身女性与人交往。她们的“未婚”身份,从头到尾都是精心编织的谎言。

其次,她们是同乡、闺蜜,更是邻居。 警方查明,两人都来自广东信宜,不仅是同乡好友,在老家居然还是邻居。

这层紧密的关系,让她们在作案时能够“互帮互助”,信息共享,共同编织谎言。一个负责“谈恋爱”,一个负责“出主意”,配合得天衣无缝。

最后,她们是“婚恋”老手,有多次离婚记录。 警方在核查二人身份时发现,她们的婚姻状况极其复杂,存在多次离婚记录。

这哪是什么“恨嫁女”,分明是专门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的“职业婚骗”!

骗局败露后,杨、陈二人立即卷款潜逃至外地偏远山区藏匿,企图躲避警方追捕。

她们以为躲进大山就能高枕无忧,但警方从未放弃追查。

2026年4月,沉寂数月的两名嫌疑人终于在广东罗定现身。

4月29日清晨,华林派出所民警在嫌疑人楼下伏击,将正准备骑电动车外出的陈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了一条涉案金手链。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在另一处出租屋的卫生间内,将躲藏的杨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两人对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和陈某的行为,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第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陈二人虚构“单身”身份,隐瞒“已婚”真相,以“结婚”为幌子,骗取莫氏兄弟近15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即为“数额巨大”,二人涉案金额已远超此标准,起刑点就在三年以上。

第二,系列诈骗,有预谋、有组织,将从重处罚。

本案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有分工的系列犯罪。

两人互为帮手,共同谋划,作案手法娴熟,且受害者不止一人,社会危害性大,在司法实践中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法院量刑时会予以从重考虑。

这类“组团骗婚”的模式,比单人作案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法槌落下时,绝不会轻饶。

第三,受害者如何追回损失?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被骗取的财物。

本案中,警方已查扣部分涉案金器,随着案件推进,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二人的违法所得,发还受害人。

如果赃款已被挥霍,法院也会判决其退赔,并可依法执行其名下财产。

同时,兄弟俩还可以主张因此产生的利息、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广州莫氏兄弟的遭遇,为所有渴望婚姻的人敲响了警钟。婚姻是人生大事,必须建立在真诚与信任之上。

利用他人的真心和期待,将其视为敛财工具,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伦理,更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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