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一个人在北京做生意,妻子孩子在哈尔滨。
他在直播间迷上了女主播杨某,见了一面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此后,杨某频繁以"守塔""打PK"为由索要大额打赏。
两年多,王先生打赏超44万次,累计打出去1700余万元。
妻子发现后,把杨某、经纪公司和直播平台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三方返还一半打赏款。
法院最终认定:王先生维持婚外不正当恋爱关系而大额打赏,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但女主播和经纪公司的责任怎么认定,法院没详细说。
平台被判返还787.5万元。
为啥平台要背这口锅?
法院说了:平台设置打赏榜单,金额越高越靠前,这本身就在诱导用户冲动消费;
打赏分成是平台60%、主播31%、经纪9%,平台是最大受益方;
王先生两年打赏44万次,金额如此异常,平台从没提醒过、也没限额。
一句话:平台吃了大头,就得担大责。
违背公序良俗的打赏是无效的,但这笔钱能不能追回,关键看你告了谁、怎么告。
平台怠于监管、纵容异常消费,就是共同侵权的理由。
案例来源:央视新闻2026年5月27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