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台湾问题的法理形式必须是“解放”
台湾与大陆的关系是内战未完、暂时停战的状态,它不同于港澳属于国际法上的租借(割让)条约的完结。台湾的解放,才是回归母亲怀抱的最正确和唯一途径。
即使国民党的郑丽文喊出同属中国的口号,但掩盖在“要和平”背后的却是不独不统、永远维持现状,这也能解释她来到大陆后急于要去美国的诡怪行为。国民党是与共产党内战后逃窜到台湾岛上的,这个政党败于内战,让它主动认输重新回归也必须有个政治上的交代,这也是国民党党章所要求的。至于民进党等台独势力、分子,都是蒋经国放弃责任后的杂鱼,在政治上可以摒弃。
即使要和平统一台湾,也需要“重启”内战这个形式,之后台湾立刻宣布投降,以最少的战损达到内战结束的终极结果,如此体现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主权内的内战,不允许任何国家和外部势力所置喙。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民解放军一直肩负着解放台湾的神圣责任,《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一直唱到今天,这就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