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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在2年内对其打赏44万次,累计打赏金额达到了17

北京,一男子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在2年内对其打赏44万次,累计打赏金额达到了1700多万元,结果被男子的妻子发现。事后男子立即认错回归家庭,并表示自己是受女主播的诱惑才进行了高额打赏,而且还认为直播平台未对打赏次数和金额作出限制,存在一定过错。后男子的妻子将女主播和直播平台以及女主播的经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返还一半的打赏款。法院判了!

北京朝阳法院刚判的这起案子,看得人头皮发麻,一个已婚男人,两年多时间,给同一个女主播打赏了44万次,累计砸进去1700多万元,平均下来,每天要打赏600多次,每分钟都在点屏幕送礼物。

更离谱的是,他每次充值都是100、500的小额。就是这种 "不痛不痒" 的消费方式,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单场直播就能打赏几万甚至几十万,最高一个月直接充了340多万。

这个男人姓王,独自在北京做生意,老婆孩子都在哈尔滨老家,2018年11月,他在某直播平台刷到了女主播杨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一开始只是普通的直播间互动,直到2019年6月,杨某主动飞到北京见他,就这一面,两人正式确立了 "恋爱关系"。

从那天起,杨某的微信消息就没停过。一天一两百条,张口闭口都是 "老公"" 亲爱的 ",但话里话外全是打赏的暗示。" 还差多少分上榜单 ""这把PK输了我会被惩罚"" 这个月任务还差多少 "。

王先生也很 "给力",为了牢牢霸占 "榜一" 的位置,连续5个月单月充值超过100万元,他不仅在直播间疯狂刷礼物,还特意飞到上海陪杨某过各种节日,把婚外情演得比真的还真。

纸终究包不住火,当妻子李某发现银行卡里的巨款不翼而飞时,整个人都懵了,1700多万,那是夫妻俩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的血汗钱,是整个家庭的全部积蓄。

王先生倒是认错很快,立马和杨某断了联系,哭着喊着要回归家庭,但他把锅甩得也很干净:我是被女主播诱惑的,而且平台也有问题,为什么不对打赏次数和金额做限制?

李某没有和丈夫过多纠缠,直接一纸诉状,把女主播杨某、她的经纪公司,还有直播平台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三方共同返还一半的打赏款,也就是850万元左右。

法院的判决结果,昨天终于出来了。

首先,法院明确了一个原则:正常的直播打赏属于自愿消费行为,受法律保护,所以王先生和杨某确立恋爱关系之前的打赏,不用返还。

但是,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之后的打赏,性质完全变了,这不是为了获取直播服务,而是为了取悦主播、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更关键的是,法院直接点出了直播平台的问题。

平台以打赏金额为基础设置各种榜单,打赏越多排名越靠前,越能吸引其他用户跟风打赏,在这个利益链条里,平台分走60%,主播拿31%,经纪公司拿9%。

这种算法模型,天生就会诱导主播用不正当手段拉打赏,而平台对杨某以恋爱为名诱导大额消费的行为,完全是听之任之,既没有对王先生这种不正常的大额消费做出任何提醒和限制,也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所以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直播平台返还787.5万元。

很多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只让平台退钱,主播和经纪公司不用承担责任?

其实法院的逻辑很清晰:王先生的钱是先充值到平台,再由平台按照比例分给主播和经纪公司,平台作为整个交易的主导者和最大受益者,理应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和返还义务。

这起案子,绝对不是个例,它给所有沉迷直播打赏的人,还有所有的直播平台,都敲响了警钟。

那些所谓的 "榜一大哥",真以为自己在直播间挥金如土就能换来真爱吗?人家爱的从来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口袋里的钱。等你没钱了,"亲爱的" 立马就会变成 "陌生人"。

而对于直播平台来说,不能再只想着赚快钱了。算法不是作恶的工具,流量也不能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如果继续纵容主播用情感诱导、色情擦边等方式收割用户,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更重要的是,这起判决也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边界,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更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去维持婚外情,否则,不仅钱要退回来,还可能面临离婚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后果。

1700万买了个教训,这个代价不可谓不惨重,希望这起案件能让更多人清醒过来:直播打赏要理性,婚外情更是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