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0克黄金首饰,兄妹不顾血脉亲情,大打出手。
今天看一个求助视频。老母亲去世了,手上戴着的金手镯,大约有50克,该首饰也算是老母亲留下的遗物,老人膝下育有一儿一女 ,应该有权利继承……
但这黄金手镯,曾经是女儿孝敬母亲全款出资买的。母亲过世,女儿就觉得理应属于她所有。
但是儿子却不满意,理由是妈妈留下的遗物就应该儿子继承。兄妹俩各说其理,互不相让,大打出手。
50克黄金首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看放在什么样的家庭之中。
但是,家是讲情份的地方,不能为了一个首饰闹得兄妹互不相让,大打出手,伤了手足之情,去讲法的地步。
兄妹双方有一个经济条件好的,主动相让;特别是这家儿子,应该主动提出应该属于姐姐所有;即使就是想要,也应该用商量的口气和姐姐或是妹妹,表达自己的心愿,对方包容、理解。
看来兄妹之间,话不投机暴露出了强烈的占有欲,导致事情的结局是六亲不认。
既然到这份上了,突破了亲情的层面,那就交给司法部门判判吧!但起诉、应诉、寻找证据(证明是女儿买的发票)一路下来,劳民伤财值不值?
兄妹都应理智,把这点后事处理好,让亲情归位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家,妈妈早在近40年前就去世了,耳环是大姐姐买的,可是大姐又先行于老母亲,我家哥哥就要把耳环退回大姐家的后人,可人家的儿女坚决不要,让舅舅自行安排。因为妈妈当天在医院,是我的班,可就在这一天,妈妈身边就我一个人,她老人家突发疼痛,一大早上,还没等其他儿女到场,就离世了。就因如此,这副耳环哥哥提议留给了我。当时是80年代初,黄金很是时兴,也算是当时值钱、时髦的首饰。就这样这个遗物给了我。
一副耳环,承载着亲情、手足之情、老母亲留下的纪念。我最小就沾光了,这些情分超越了黄金的价值。
还有母亲的存折在我这保管,我如数奉上,哥哥把母亲不多的存款全部起出,平均分配给我们所有的兄弟姐妹,并且有言在先,谁也不能花掉,要记住,你的储蓄里永远有妈妈给你攒下的基数。钱要花在刀刃上……
爸爸走了近60年;妈妈走了近40年,我们兄弟姐妹及家族后人,一直是团结互助,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了解我们家的老乡都啧啧称赞。
奉劝这对兄妹,眼光放远,心胸开阔,区区小事,真的不值得闹上法庭,伤了手足之情。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