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在2年内对其打赏44万次,累计打赏金额达到了1700多万元,结果被男子的妻子发现。
两年,44万次打赏。算下来,平均每天要打赏600多次。这得是啥也不干,光顾着点手机了吧?
这男的叫王先生,老婆孩子在老家。他自己在北京,觉得孤单,就爱看美女直播。后来刷到了一个姓杨的女主播,觉得人漂亮,就猛给她刷礼物,成了直播间的“榜一大哥”。
女主播一看,这是位“金主”啊。她就主动联系王先生,加微信,约见面。后来两人就在一起了。确定关系后,女主播更来劲了,一天能发一二百条信息,内容就两样:说情话,和要打赏。
王先生觉得,人都得到了,钱更不能省。于是更拼命地刷。最高纪录,一个月就刷了340万。前前后后加起来,1700多万。女主播靠着分成,拿到手软,这钱赚得,爽。
可这事儿瞒不住。他老婆最后还是知道了。王先生认了错,回归家庭,和女主播断了。
他老婆气不过,一纸诉状,把女主播、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都告了。要求返还一半打赏款,也就是850万。她的理由很直接:这女主播是主动诱惑我老公,骗他打赏的。这钱不该她拿。
王先生自己也觉得冤。他说,平台也有问题。我一个月刷上百万,你们平台怎么不管?为什么不提醒、不限额?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法院认为,这1700多万打赏,是王先生和老婆的夫妻共同财产。他未经老婆同意,拿这么多钱去打赏,还和主播发展不正当关系,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
这打赏,不是普通消费,是附带了不正当目的的赠与。所以,判决支持了妻子的诉求。女主播、经纪公司、直播平台,要连带返还这850万元。
这事儿听着离谱,但给了普通人一个明白交代。家里的钱是两个人的,不能一个人偷偷拿去乱花,特别是花在这种不正当的地方。平台收了那么多佣金,也不能光拿钱不做事,对大额异常打赏,该提醒得提醒,该管也得管。
说到底,还是那句话,网络是虚拟的,可花的钱是实在的。别被屏幕里的“温柔”迷了眼,最后伤了身边人,也赔掉了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