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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得如此嚣张!“吃播”要求店家送啤酒被拒,白嫖不成当场翻脸,警察来了竟然还诬陷警

蠢得如此嚣张!“吃播”要求店家送啤酒被拒,白嫖不成当场翻脸,警察来了竟然还诬陷警察。


浙江杭州,据《杭州日报》及警方通报,事发当晚,20多岁的“吃播”博主谢某(化名)来到杭州黄龙附近的一家餐厅,一边直播一边用餐。

席间,他向店家提出“赠送啤酒”的要求。当店家礼貌地婉拒后,谢某竟当场翻脸,不仅拒绝结账,还在直播中向粉丝“诉苦”,指责店家“小气”“不懂人情世故”。

店家无奈报警。值班民警刘献国迅速赶到现场,耐心调解,最终谢某结清了餐费。按说事情到此就该结束,但谢某却越想越气。

他认为店家在自己直播时报警,让他“丢了面子”,坚持要求门店负责人到场当面道歉。此时已近深夜,餐厅即将下班,经理无法到场。

谢某“讨说法”无果,离开餐厅后竟又折返,再次开启直播。这一次,他彻底放飞自我。他对着镜头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声泪俱下地控诉,博取粉丝同情。

更过分的是,他为了煽动情绪,竟开始虚构不实信息,公然诬陷现场处置的民警。

直播间里七八十人围观,弹幕一度失控,甚至有人鼓动他恶意拨打报警电话。

谢某以为,自己是个“网红”,在直播间里说什么都行,警察管不着。

他大错特错。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依法将其传唤到案。

面对确凿证据,谢某对其寻衅滋事、诬陷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起案件,给所有网络内容创作者敲响了警钟:镜头前后,皆需守法;线上言行,线下担责。流量面前,必须遵守法律。

第一,拒绝结账、无理滋事,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谢某因店家不送啤酒就拒绝结账,属于典型的“强拿硬要”,在民警调解后仍不依不饶,折返闹事,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第二,直播造谣、诬陷民警,将从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谢某在网络直播中虚构事实,诬陷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不仅侵犯了民警的个人名誉,更严重阻碍了执法权威,属于“情节较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第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

很多主播错误地认为,自己在直播间里说什么都行,粉丝多就是“资本”。

本案再次证明,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同样受法律约束。

任何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违法行为的人,都将面临与现实行为同等的法律制裁。

谢某或许以为,自己是个“网红”,粉丝众多,就可以肆无忌惮。

他忘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与“素人”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

一瓶啤酒,值不了几个钱。但为了这瓶啤酒,谢某丢掉的不仅是“网红”的体面,更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养。

他被行政拘留的这几天,正好可以好好想想:在法治社会里,“流量”和“底线”,到底哪个更重要?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