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捐千万主播冠名是募捐还是赠与#【#粉丝捐千万主播冠名要让善意在规则里#】近日,女主播林思琪晒出1047万捐款回单,其中1000万来自两名粉丝的话题冲上热搜。作为法律观察者,我们更应透过感性的光环,审视这一行为背后的法律逻辑。网红联合粉丝捐款,这种新型网络公益操作模式触及到的有关“公开募捐”与“个人捐赠”的边界,其慈善行为的合规性、资金流向的透明度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值得深入探讨。
“粉丝出资、主播冠名”,是“募捐”还是“赠与”?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福乾表示,该事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公开募捐。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公开募捐是指慈善组织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起募集资金的行为,且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根据报道披露的细节,这1000万元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而是来自于两名特定的、有经济实力的粉丝,而非面向直播间不特定多数人的募集行为。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主任戈树峰补充表示,粉丝自愿转账委托博主代捐,属于合法民事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特定人之间的赠与”还是“委托代理关系”,这取决于粉丝的真实意图。如果粉丝只是“支持网红”,无附加条件 ,则是“特定人之间的赠与” ,钱给了主播后归主播所有,主播可自主支配;如果粉丝明确要求“必须捐给某慈善组织” 则是“委托代理关系”或附条件的赠与,主播须按照粉丝的意图处理资金,不得挪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法眼 | “粉丝捐千万主播冠名”,网络公益要让善意走在规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