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20天被领导深夜发不雅视频,
公司不查不问不处理,
报警后警方说不罚。
这件事其实没那么复杂。
邓女士3月底去国筹公司上班,领导卜某很快加她微信,总在晚上十点多聊些婚恋、家庭的事。
后来直接发露骨文字和视频,录音里还说“碰一碰”“想你”。
4月9号她在工作群里当众质问,第二天就被踢出群。
她报了警,朝阳警方调查后决定不予处罚,理由是证据达不到猥亵的法定标准。
但这不等于没骚扰——民法典第1010条写得清清楚楚,言语、图像方式的性骚扰,本身就是侵权。
公司从头到尾没出现一个能接投诉的人。
没公示渠道,没独立调查,HR和公会像不存在。
报警成了她唯一能走的路。
法律管不到的,制度本该兜住。
结果制度塌了,人就得自己硬扛。
她辞职了。不是认输,是不想再每天上班前先想“今天怎么安全地拒绝”。
体面这事,本来就不该靠辞职来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