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是网络主播勾引人吗?已婚男子两年内打赏女主播超44万次,累计金额达1700余万元

是网络主播勾引人吗?已婚男子两年内打赏女主播超44万次,累计金额达1700余万元,守护好你的家人,谨防打赏烧钱
已婚男子两年内打赏女主播超44万次,累计金额达1700余万元,法院认定其与主播发展婚外不正当恋爱关系后的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民事行为,最终判决直播平台返还787.5万元。
事件关键点:
王先生自2018年11月起在某直播平台关注女主播杨女士,长期高频打赏,两年多时间充值超7500次,打赏超44万次,总金额约1700万元。
双方于2019年6月见面后确立恋爱关系,此后打赏金额大幅攀升,曾连续五个月单月充值超100万元,最高单月达340余万元。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主播通过微信频繁表达情感,并以“守塔”“打PK”“进排名”等名义变相索要打赏,若未获满足则表现出不满情绪,构成情感诱导。
王先生妻子李某发现后诉至法院,主张该打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要求返还一半款项。
法院判决要点:
确立恋爱关系前的打赏视为正常消费,不予返还。
恋爱关系建立后的打赏被认定为以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为目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
直播平台因未设置打赏限额提醒、未对异常消费进行干预,且通过榜单机制刺激攀比消费(平台分成60%,主播31%,经纪公司9%),存在明显监管失职,被判返还787.5万元。
主播及经纪公司未被判决承担返还责任。
监管背景:
中央网信办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直播打赏新规,明确要求平台提供打赏限额和提醒功能,默认开启提醒,并不得以打赏额度作为排名唯一依据,该案判决与此新规精神高度契合。网络打赏陷阱 打赏内幕 男主播打赏收入 直播打赏收益 打赏维权条件 直播诱导打赏 打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