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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巧用他人账户避执行,法律短板该如何补?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债务纠纷都陷入了一

老赖巧用他人账户避执行,法律短板该如何补?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债务纠纷都陷入了一个普遍的僵局:债权人胜诉容易,最终执行回款却难如登天。
生活中十分常见这样的案例:一名四十多岁的债务人欠下老李钱款,经多次催讨始终拒不偿还。老李万般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维权。开庭之时,债务人故意拒不到庭、刻意躲避法律审理。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老李顺利胜诉。然而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依旧隐匿行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全面查控债务人名下所有银行卡、金融资产以及本人实名微信、支付宝账户,结果全部账户余额均为空白,查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在无财产可执行的前提下,只能依法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至此,案件长期搁置、悬而不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
对此我一直心存疑惑、深度思考:这名四十多岁正值壮年的债务人,上有家庭、下有妻儿,需要养家糊口、维持日常生计。他必然需要外出务工、赚钱谋生,不可能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当下社会,任何人的工作收入、日常消费、资金往来,全部离不开手机、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工具,根本无法脱离网络收支生活。
之所以法院查不到他的财产与流水,核心原因就是存在明显的法律执行漏洞。目前法院的查控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本人实名的银行卡和支付账户,无法核查、追溯、锁定债务人长期使用的家人、亲戚、朋友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账户。大量失信债务人正是精准利用这一漏洞,刻意放弃本人实名账户使用,常年借用、占用亲友账户接收工资、经营收入、处理日常开支,制造自己名下“零资产、零流水、无收入”的假象,以此肆无忌惮地规避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法律短板,就是对违法出借、出售个人支付账户人员的惩处力度不足。
现实中,很多亲属、朋友出于人情帮忙,随意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借给被执行人使用,变相协助失信人员隐匿财产、转移收入、逃避执行。目前法律对于出借账户用于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的行为已有明确惩戒,但对于单纯协助他人逃避民事执行、恶意隐匿债务的账户出借行为,惩处条款模糊、追责力度偏弱、违法成本极低。很多出借人明知自己的账户在帮失信债务人逃债,却几乎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就变相纵容、助长了规避执行的风气。
想要彻底破解执行难,就必须补齐两大法律漏洞。
第一,完善法院财产查控机制,打破“只查本人账户”的局限。针对有劳动能力、有生活需求、却名下无任何财产的壮年被执行人,应当建立关联账户溯源核查制度,允许司法机关依法核查其近亲属、密切交往人员的资金流水与支付记录。一旦查实相关账户资金实际由被执行人支配、收入归被执行人所有,应当依法认定为可执行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第二,补齐账户出借行为的法律惩处短板。立法与司法层面应当明确:明知他人负有生效判决债务、为逃避执行而仍向其出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协助其隐匿收入、规避履行义务的,属于妨害司法、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应当增设明确的处罚条款,对协助逃债的账户出借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恶劣、长期协助隐匿大额财产、导致判决长期无法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提高账户出借的违法成本。
只有双向堵漏:一方面堵死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隐形逃债的漏洞,另一方面严厉惩处协助逃债的账户出借行为,才能彻底铲除恶意规避执行的生存土壤,打破大量执行案件“终本即终结”的尴尬局面,真正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修复社会诚信体系。
在现实生活中您遇到这种执行难的现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