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兄弟们科普一下:NBA一级恶意犯规标准是"超出合理篮球对抗范畴,有不必要或过度接触"。普拉姆利那次从背后撞麦凯恩,慢镜头看确实有蓄力动作,而且麦凯恩当时不是持球人,联盟升级判罚有规则依据。
但关键问题是时机——G5都结束了才追加,而且是垃圾时间的动作,这时候处罚对比赛结果没影响,却给马刺G6埋下隐患,这操作太鸡贼了!
再说文班拒采,联盟规定赛后球员必须接受媒体采访,这是义务,所以警告没毛病。但问题在于,为什么球员会走到拒采这一步?G5第三节连续漏判、拒给挑战机会还追加技犯,这些争议判罚才是根源!联盟只罚球员不纠裁判,这才是最大的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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