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24年!阿弥陀佛,原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本名刘应成)因多项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其当庭服判,不上诉。
今日(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本名刘应成)因多项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其当庭服判,不上诉。
身份背景与职务
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曾长期担任少林寺住持及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等职。作为宗教界知名人物,其在任期间负责寺院管理和基金会运营。
一审判决核心内容
法院认定刘应成犯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具体罪行如下:2003年至2025年,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物1.31亿余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1.51亿余元资金归个人使用,且超三个月未还;自2006年7月起,在少林寺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受贿1163万余元;1995年至2022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567万余元。
判决依据与认罪情节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刘应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且行为持续长达数十年,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依法应从严惩处。不过,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事实,并认罪悔罪,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量了这些因素。
庭审过程与公众反响
此案于2026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检方出示证据后,刘应成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宣判后,刘应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法院强调,该案社会影响深远,凸显了宗教机构管理中的法治漏洞,引发公众对廉洁治理的关注。
释永信(刘应成)一审判决核心详情(2026.5.29 官方通报)
据央视新闻、央广网等权威媒体发布,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具体判决与案情如下:
一、判决结果
被告人刘应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宣判后,其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二、法院查明涉案事实(涉案总额超3亿元)
1. 职务侵占罪(2003—2025年)
利用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单位财物1.31亿余元。
2. 挪用资金罪(2012—2022年)
挪用寺院及基金会资金1.51亿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6年起)
为工程项目、商业经营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1163万余元。
4. 行贿罪(1995—2022年)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折合567万余元。
三、案件关键背景
1. 2025年7月:因涉嫌刑事犯罪、严重违反佛教戒律,被启动联合调查,中国佛教协会注销其戒牒、开除僧籍,恢复世俗身份刘应成。
2. 2025年11月:新乡市检察院对其正式批准逮捕,案件采用异地侦办,规避地方干扰。
3. 2026年3月:检方以四项罪名正式提起公诉,今日一审落槌,当庭不上诉意味着判决将依法生效执行。
四、司法与社会评价
法院认定其犯罪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综合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也被视为规范宗教场所资产管理、肃清宗教界不正之风的标志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