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虐待幼童,哪里是老师,简直是恶魔!幼儿园老师用烧融的热熔胶棒烫孩子嘴巴,导致嘴唇炎症灼伤。
江苏徐州丰县,周女士像往常一样,从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实验分园接回中班的女儿。
回到家,她发现女儿嘴唇不对劲,有明显的烫伤痕迹,起了很大的水泡。
接下来的两天,伤口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开始溃烂、流脓。
周女士心如刀绞,立刻联系孩子的老师。老师的回答轻描淡写:“可能是孩子自己不小心弄的。”“或者是喝水时烫了一下。”
周女士不信,追问之下,老师又改口称是自己“不慎烫伤”了孩子。
“不小心烫伤,能烫出这么严重的伤口?”周女士选择了报警。
警方调取了幼儿园教室的监控视频。画面中的场景,让所有看过的人血压飙升。
视频里,多名孩子排着队,被涉事教师一个一个叫到跟前。
该教师用手死死捏住一个孩子的嘴巴,另一只手拿起一根热熔胶棒,用打火机烧熔,然后狠狠地怼向孩子稚嫩的嘴唇。
孩子被烫得浑身一颤,瞬间大哭起来。老师没有停手,甚至将试图挣脱的孩子拖拽回来,继续烫。
教室里还有其他教师在场,但面对这骇人一幕,她们选择了沉默,没有人上前制止。
周女士这才知道,女儿的伤,不是意外,不是自己弄的,而是被老师当作“惩罚”故意烫伤的。
班里还有别的孩子,也遭遇了同样的虐待。
热熔胶枪在工业上用于粘合,其胶棒熔化温度可达150℃以上。
将如此高温的物体,反复烫在幼儿娇嫩的皮肤上,这已经不是“教育方式不当”,不是“体罚”,而是赤裸裸的故意伤害,是虐待!
第一,涉事教师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幼儿园教师对幼儿负有法定的看护、教育职责。该教师长期、多次用高温热熔胶烫伤多名幼儿嘴唇,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第二,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人体不同部位的皮肤厚度不同,嘴唇皮肤极薄,神经末梢极其丰富。被高温热熔胶烫伤,不仅会造成剧烈疼痛,还可能留下永久疤痕,甚至影响唇部功能。
经法医鉴定,如果幼儿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标准,该教师还将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第三,幼儿园及现场其他教师难辞其咎。
监控显示,事发时还有其他教师在场目睹,却未制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因管理失职,需对受害幼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教育主管部门已启动问责。
目前,丰县教育局已发布通报,涉事教师被停职,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
教育局还表示,将责成涉事幼儿园开展教育整顿,并在全县范围内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我们期待,后续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园长、上级主管部门的失察人员,也应依法依规追责。
丰县这起虐童案,令人发指。那个被烫得嘴唇溃烂的小女孩,可能会留下伴随终身的伤疤;那几个排着队被烫的孩子,可能会留下无法磨灭的心理阴影。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孩子童年最信任的守护者。
但这个教师,却用最残忍的方式,亲手撕碎了这份信任,玷污了“教师”二字。
热熔胶棒熔化的那一刻,她烫伤的不仅是孩子的嘴唇,更是无数家长对教育行业的信任。
目前,涉事教师已被警方控制,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行业的永久封杀。
我们希望,这起案件能成为一面镜子,照出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害群之马”。
我们也希望,所有幼儿园能以此为戒,加强管理,让监控真正成为保护孩子的“眼睛”,而不是事后追责的“证据”。
孩子的安全,是教育的底线,不容任何人践踏。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