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一审被判处 24 年有期徒刑,释永信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这说明这个案件也可能此终结,到此为止了。
无论大家认为的判的轻还是判的重,都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尊重法庭的判决。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现在我关心的不是这些,我关心的是:
假如,假如释永信刑满释放后,他还想当僧人,还想重回少林寺,或者是还想在少林寺当方丈?
那么,在法律上是不是能说得过去?
我查了有关法律,似乎对于被判刑的人是否重回僧人的地位,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法律只规定了公务员或者律师等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犯罪以后不得录用。
但是并没有规定僧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不得再从事僧人职业了。
不过,法律虽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有关的宗教政策,释永信想在刑满释放后重新当僧人是不可能的了。
想再进少林寺,门都没有!
除非他是以一个游客的身份参观。
下面我就把自己查到的有关规定,给大家说一说,让大家也好了解一下。
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18条: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撤销其教职人员资格并注销戒牒。”
这也就是说,犯过罪的人,按照规定就应当撤销其僧籍。
当然,释永信的戒牒早已被注销了。所以,他再想成为僧人,再想当主持,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那么他以后刑满释放后,当不了僧人,还能不能信教呢?
这一答案显然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释永信刑满释放后,他就是一个公民了,虽然他当不上僧人,但是他有信仰宗教的权利和自由,他想信佛教还是没有人干涉的。
但是不知道那时候再出来,他自己还信不信?
总之,我认为,作为公民来好,作为僧人来好,都应当遵纪守法,一旦受到了刑事处分,什么身份都没有了,代价是很大的。
大家不妨预测一下,释永信以后刑满释放后,会不会还信佛教呢?评论区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