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非法侵占单位财物超亿元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少林寺原住持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非法侵占单位财物金额达1.31亿余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一、身份与核心案情刘应成(俗名),1965年生于安徽颍上,1981年出家少林寺,1987年接任住持,1999年正式荣膺方丈。他利用担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等职务便利,长期实施违法犯罪:职务侵占罪:2003年至2025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少林寺及关联单位财物共计1.31亿余元;挪用资金罪:2012年至2022年,挪用单位资金1.51亿余元归个人使用,超三个月未归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6年7月以来,在少林寺工程项目中为他人牟利,收受财物折合1163万余元;行贿罪:1995年至2022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567万余元。二、司法程序与量刑依据此案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5日公开审理,5月29日宣判。法院认定其犯罪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且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均属"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但因刘应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未掌握事实并认罪悔罪,法院综合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罚金350万元。宣判后,刘应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释永信非法侵占单位财物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