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滚烫的汤,
浇在顾客身上,
也浇垮了整家店。
这事发生在2015年温州一家普通火锅店,不是什么网红店,就叫“火锅先生”,开在鹿城区第一桥边。
时间是8月24号下午6点40分,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
林女士31岁,开网店的,点了锅底后发现汤少,两次找人加汤,没人理。
她发了条微博,只是说“汤不够、找经理没找到”,没骂人,更没提对方家人。
朱某那会儿刚满18岁4个月,当天一个人干传菜、加汤、点火三份活。
他端着塑料方盒从后厨出来,停了47秒,再回来就把水泼过去。
司法鉴定烫伤24.48%,轻伤一级,不是网上传的42%或七级伤残。
法院判他故意伤害罪,坐牢1年10个月。店老板赔了44.5万,全由店里承担。
后来查出来,员工连基本培训证都没拿,更别说心理疏导了。
温州现在试点智能加汤提醒系统,超3分钟不响应,店长手机直接响。
浙江去年新出了餐饮服务调解指引,必须把响应时间写在墙上。
这事过去九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