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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价值三十万的金条和手表,施主直呼“还好偷走的是最不值钱的”!原来失窃的宾利

被偷走价值三十万的金条和手表,施主直呼“还好偷走的是最不值钱的”!原来失窃的宾利车中还有两箱价值3000万的名表没被偷。

5月17日深夜,浙江台州,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白云派出所接到报警。

电话那头,市民尹先生声音发颤:“我的车停在解放南路某KTV附近,后备箱被人撬了!”

民警赶到现场时,尹先生正站在他那辆宾利轿车旁,脸色煞白。

他打开后备箱,指着两个精致的表箱和一个书包说:“这两个表箱里的货物价值3000万,书包里有根金条和两只手表,价值30多万。”

3000万,这个数字让在场的民警都倒吸一口凉气。

尹先生是做名表生意的,当天刚从外地回来,因为太晚,想着第二天再把这些贵重货物搬回家,就锁在后备箱里过夜。

没想到,就这一夜的疏忽,差点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尹先生向警方描述被盗物品时,说了一句让在场人都愣住的话:“金条是最不值钱的。”

这句话后来被发到网上,迅速刷屏。

有网友调侃:“这辈子第一次听到有人说‘金条最不值钱’,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也有人一针见血:“重点不是金条,而是那3000万的名表,还好没丢!”

确实,与那两个表箱里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名表相比,一根金条和两只总价30多万的手表,在尹先生眼里确实“不算什么”。

但30万对普通人来说,依然是天文数字。更何况,那两个价值3000万的表箱如果被盗,尹先生恐怕真的要倾家荡产了。

椒江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连夜开展侦查。

办案民警抵达现场,细致勘查痕迹、走访周边群众、回溯关键时段影像。

案发后不到2小时,民警便精准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及藏匿地点。

抓捕专班果断出击、连夜合围,在椒江一居民区内成功将盗窃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

当场查获全部被盗金条、名表,涉案财物分文未少,完璧归赵。

经查,嫌疑人杨某有车内物品盗窃前科。此次他再次铤而走险,以为深夜作案无人察觉,不料短短3小时就落网。

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椒江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杨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机撬开一辆宾利,偷走的“只是”30万的财物,却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铁窗生涯。

第一,3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就在十年以上。

根据《刑法》第264条及浙江省相关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30万,已远超“数额巨大”的10万元标准,仍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但杨某曾因盗窃车内财物受过处罚,本次作案地点在深夜的公共场所,社会危害性较大,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

最致命的是,如果杨某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的,构成累犯,将从重处罚。

第二,“3000万没丢”对施主和窃贼都是幸运。

尹先生那句“金条最不值钱”虽然是调侃,实际上对整个案件影响重大。

对于施主来说,如果3000万名表丢失 ,拿损失就不是一根金条可比了。

对于窃贼来说,虽然已经构成盗窃罪,但盗窃30万和盗窃3000万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

按照司法解释,盗窃三十万虽已是数额特别巨大,但最终量刑是相差很大的。

根据《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金额30万,可能就是十年的有期徒刑,但盗窃3000万,则可能无期,最少也是十几年。所以结果还是完全不同的。

相信窃贼此刻也在内心暗喜“幸亏没偷那两只箱子吧”。

第三,警方3小时破案,追回的不仅是财物,更是民心。

此案从报案到追赃仅用3小时,椒江警方的神速值得点赞。在杨某的出租屋内,民警当场搜出了还未来得及销赃的金条和手表。

这意味着尹先生的30万损失分文未少。对于有前科的杨某来说,这一次落网,可能将是他人生的“终场哨”。

尹先生这次的“惊魂一夜”,看似以“虚惊一场”收场,但留下的教训却是刻骨铭心的。

他那句“还好金条最不值钱”,是对自己侥幸心理最大的讽刺。3000万的货物随意放在后备箱过夜,这不是“心大”,这是将巨额财富置于完全失控的风险之中。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