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近年来,随着公共场所监控设备不断完善,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以及手机视频取证越来越普及,许多曾经难以说清的纠纷开始有了更加客观的证据支撑。过去那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正在逐步减少。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扶人被讹”之所以长期引发社会关注,关键并不在于赔偿金额高低,而在于举证责任带来的心理压力。一个普通人做好事后,可能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自证清白。即便最后胜诉,时间成本、精神成本和社会影响也难以完全弥补。
《民法典》出台后,最高法也多次通过典型案例释放鲜明信号,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行为,让“扶不扶”“救不救”不再成为令人纠结的社会难题。法律不仅是处理纠纷的工具,也是引导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社会讨论的重点已经从“扶不扶”逐渐转向“如何让好人更有底气”。一方面,需要通过法律保护善意施救者;另一方面,也要让恶意讹诈者承担应有责任。只有两方面同时发力,才能真正修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李玫瑾教授提出提高违法成本的建议,之所以获得大量支持,原因就在于公众期待建立更加公平的责任机制。做好事不应成为风险投资,更不能变成一场需要赌运气的冒险。如果善良总是付出代价,而恶意行为几乎没有成本,那么社会诚信必然受到损害。
今天回头看彭宇案,人们讨论的早已不仅仅是案件本身。它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经过近二十年的法治建设,中国在见义勇为保护、社会诚信建设和证据规则完善等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民法典》的实施,就是其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