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法律和宗教界再无此名,俗人加囚徒——刘应成是也!
这个看法与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判决结果一致。根据新华社及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佛教协会已就此案发表声明,明确使用了“刘应成(释永信)”的表述。
姓名认定:法律文书中同时列出刘应成(本名/俗名)与释永信(法名/曾用名)。判决结果: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中国佛教协会明确指出,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强调“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
至于“法律与宗教界再无此名”,这属于司法机关依法裁判后的社会评价。从法律生效文书看,刘应成是确定其公民身份和刑事责任的法律名字,而释永信作为其在宗教界的曾用法名,在判决通报中同样被明确载明,以后狱中的释永信,要么被刘应成取代,要么就是被编号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