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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块约来的陪唱女,睡完一次嫌亏,偷拍、扣手机、逼着再来一次,最后连转出去的

5000块约来的陪唱女,睡完一次嫌亏,偷拍、扣手机、逼着再来一次,最后连转出去的5000块都偷偷退回自己账户,本来是治安违法,硬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刑事犯罪。

河北这起案子最离谱的地方,不是嫖娼,也不是交易,而是有人把贪便宜发挥到了极致,给了钱舍不得,办完事不甘心,第二次还不满足,连已经转出去的钱都想捞回来。

凌晨一点多,41岁的栗某在KTV看上陪唱曹某,开口就是5000元。钱给得高,曹某跟着去了酒店。

事情发展到这里,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卖淫嫖娼,违法,但性质还停留在治安处罚层面。

问题坏就坏在后面。

第一次发生关系结束后,曹某起身穿衣服准备离开,栗某心里开始算账了,5000块、一次、这么快结束,他越算越觉得自己吃亏,越想越觉得不值。

人一旦开始把别人当商品看,脑子里的底线就容易一起消失。

栗某掏出手机偷拍曹某穿衣服,又抢过对方手机不让走,拍照、扣手机、继续纠缠,几个动作连在一起,已经不是简单的交易纠纷了,而是在不断突破别人的人身边界。

曹某为了脱身,只能妥协答应再陪一次。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愤怒,因为正常人都知道,这种所谓的“同意”,本身就带着被逼到墙角的无奈。

可栗某还没停。

第二次结束后,他又不让人走,还想把人留到天亮。曹某拒绝后,干脆连手机都不要了,光脚跑出酒店。

事情如果到这里结束,已经够荒唐了。

结果还有更骚的操作。

栗某拿着曹某遗落的手机,看见自己之前转过去的5000元还没被接收,直接点击退回,把钱重新弄回自己账户。

前面占便宜,后面赖账。

前面想白睡,后面想白嫖。

别人违法,他也违法,结果他还想当唯一获利的人。

很多人总有一种错觉,觉得灰色交易里的人没有权利,觉得对方从事违法活动,就可以随便拿捏。

现实恰恰相反。

法律处罚违法行为,也保护违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卖淫嫖娼违法,但不代表财产权消失。

从事陪侍违法,但不代表可以被偷拍、被控制、被随意侵犯人格权。

这是很多法盲最容易犯的错误。

他们以为自己站在灰色地带,就能把规则全部关闭。

实际上法律从来不是这么运行的。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最开始的卖淫嫖娼行为属于治安违法。栗某后续行为虽然恶劣,但证据层面没有达到强奸罪的定罪标准。

真正把他送上刑事被告席的,是偷偷操作别人手机退回5000元这一步。

钱转出去以后,占有状态已经发生变化,利用他人手机秘密将钱转回自己账户,本质上就是盗窃。

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偷拍没进去,纠缠没进去,反而因为退钱进去。

可法律认定看的从来不是情绪,而是证据和构成要件。

最后,栗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退回的5000元作为违法所得被处理,赔偿并取得谅解后,才获得从轻处罚机会。

回头看整个案子,其实特别讽刺。

5000块舍不得花,最后赔得更多。

一次违法不够,还要层层加码,偷拍、扣手机、赖账、退钱,一步一步把自己送进刑事案件。

有些人总觉得自己聪明,处处算计,处处占便宜,别人吃亏自己赚到。

可现实里最贵的东西,往往就是那些自以为占到的便宜。

法律从来不奖励贪婪,更不会保护耍无赖的人。

栗某这10个月缓刑,几乎就是一堂价值极高的法治课,学费不低,代价更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