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非要土葬,叶落归根,但地方条件不允许,子女都支持火葬、公墓,那怎么办才好?
相信很多家庭,都遇到了两代人的观念冲突。
老一辈的人,留下遗愿,要土葬,叶落归根。
遵从老人的遗愿,也是尽孝的一部分。
若不遵从,子女也过意不去,心存挂碍。
但从现实条件看,土葬的可能性很小。
比如,地方政策不允许,地方鼓励火葬,或者碍于老人的身份,要带头执行火葬。
比如,子女长期在城里定居,和村里的人几乎没有交往了,也不管村里的一亩三分地了,甚至户籍都已经迁移出村了。要回到村里,喊村里人帮忙土葬,行不通。
比如,很偏远的地方,村里几乎没有年轻人常住,一条龙服务也难请。
老人要的,变成了为难子女,这时候子女就发愁了。
其实,古时候有一个“处理身后事”的范本,值得我们参考。
春秋战国时,晋国大夫魏武子交代儿子魏颗:“我死后,请把我的爱妾嫁出去,避免在家受气。”
魏武子病重时,又说:“让爱妾给我殉葬。”
魏武子过世后,魏颗选择了把“爱妾”改嫁。
周围的人都疑惑,怎么不尊重遗嘱?
魏颗说:“父亲病重,神志不清,他的话能信?我按照父亲清醒时说过的,不存在不孝。”
这就足矣说明,不是老人的话,非要听不可。而是选择性听取。
做子女的,也可以根据道德法律,社会风气等,做出合理的选择。
不能老人糊涂了,子女跟着做糊涂事。
不过,最好是老人还清醒的时候,一家人沟通,让老人接纳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做法。
老人死活不听,就要土葬,那也随他去。
等老人走了之后,还是可以召开家庭会议,做出落葬的安排。
有很多的封建时代的做法,到了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消灭了,而不是延续。
盲从老人,往往会是愚孝。
真正的孝顺,是符合时代的,是社会推崇的。
甚至可以用“忠孝不能两全”来证明儿女做对了。
多少儿女,愧对了父母,但对得起社会大局,做出了好的榜样。
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大型的落葬仪式,是活人做给活人看的,没有意义,还被社会鄙视。
简单的落葬仪式,是让活着的人,不折腾,过得更好。
当今社会和家庭,要更加注重未来,而不是沉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