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闹心了!”婆婆当年花 19 万全款买下婚房,一家人在此居住已有 14 年,可购房合同登记的是中间人姓名,房产证也依旧在原房东名下,如今想要办理过户,中间人,原房东全都失联,即便手握委托书也毫无办法。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小燕和丈夫结婚,婆婆心疼小两口,特意拿出全部积蓄,花19万全款在新密市区买下一套房子当婚房,在十多年前,19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几乎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当时婆婆图省事,没有直接找原房主交易,而是托了一位中间人全权代办购房事宜。
房子顺利交付,小两口开开心心装修入住,开启了新生活,可因为家里钱全部花光,手头拮据,过户的事情就暂时搁置了下来,一家人都想着,房子已经住进来了,钱也全款付清了,早过户晚过户都一样,没必要着急,谁也没想到,这一放就是整整14年,也埋下了天大的隐患。
婚后十几年,婆婆待小燕如同亲闺女,家庭和睦,日子安稳,可小燕心里始终藏着一件烦心事,日夜焦虑,随着生活越来越好,身边买房、过户的事情见得多了,她越发心里没底,她清楚这套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法律上既不是婆婆的,也不是自己和丈夫的,产权一直挂在原房主名下。
碍于婆媳和睦,小燕一直不好意思主动催促过户,直到后来家里手头宽裕,她翻出压箱底的购房合同准备补办手续,彻底看清了离谱的真相,瞬间傻眼,这份关键的购房合同里,甲方是婆婆,乙方却是中间人管某,通篇压根没有原房主的名字,身份证号和任何联系方式,相当于一份漏洞百出的“无效合同”。
发现问题后,小燕第一时间找到中间人管某讨要说法,可管某的答复让她彻底陷入困境,管某表示,自己手里有原房主的售房委托书,当年的交易流程合规合法,这么多年也没人上门扯皮,让她放宽心,可当小燕提出要联系原房主办理过户时,管某却无能为力,原来这位原房主常年居无定所,频繁更换手机号,搬家,早已彻底失联,根本联系不上。
14年的居住权,随时可能化为泡影,小燕焦急万分,偌大的城市,她手里只有一个模糊的线索,当年缴纳水电费时,她偶然瞥见原房主姓崔,户籍在周边某个村子,仅凭一个姓氏和模糊的村名,找人如同大海捞针,无奈之下她只能求助专业调查人员帮忙寻找。
万幸的是,凭借仅有的线索,调查人员顺利找到了对应的村庄,村里村民也确认了崔姓房主的身份,工作人员辗转联系上其亲戚,对方得知情况后十分通情达理,不仅主动提供了原房主的联系方式,还承诺会劝说对方积极配合过户,悬在小燕心头14年的大石,终于有了落地的希望。
这件事看似圆满解决,却藏着很多人不懂的房产常识,也是无数人的买房误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房本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哪怕全款购房,实际居住十几年,只要没完成过户登记,法律上就不具备房屋所有权,婆婆当年全款出资,全家居住十几年,从法理上依旧不算合法房主。
更关键的是,这套房子的过户流程十分繁琐,无法直接过户到小燕名下,必须分两步走,先让失联多年的原房主配合,将房产过户到婆婆名下,完成确权,之后婆婆再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把房子正式过户给小燕。
这类熟人代办,买房不过户的情况,在早年十分常见,大多人都抱着“住了就是自己的”侥幸心理,可时隔十几年,一旦出现原房主失联,离世,反悔,或是房屋被抵押,查封的情况,购房者维权难度极大,很可能钱房两空,小燕的幸运只是个例,也给所有购房者敲响警钟,买房务必及时过户,切勿心存侥幸,避免辛苦攒下的资产沦为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