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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保安,还留着过年吗?”浙江杭州,两名9岁女孩被困小区电梯,呼救两小时,保安

这样的保安,还留着过年吗?”浙江杭州,两名9岁女孩被困小区电梯,呼救两小时,保安都无动于衷,不去查看救援。

2026年5月23日下午5点16分,杭州临平区禧瑞江南小区。两个9岁女孩从朋友家出来,准备坐电梯到对方家里玩。

电梯上升途中,突然卡在4楼和5楼之间,轿厢剧烈晃动一下后彻底不动了,灯还亮着,门却怎么也打不开。

两个孩子开始慌了。她们轮流按下电梯里的紧急呼叫按钮,一遍又一遍。

监控画面显示,两个小女孩不停按动求救按钮,从左边按到右边,从上面按到下面,两只小手在控制面板上几乎没有停过。

终于,电话那头传来了声音。孩子以为得救了,拼命说明情况:“叔叔,我们被困在电梯里了,快来救我们!”

可电话那头的回复,让她们彻底绝望:“你们不要再按着电梯玩了。”

孩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们继续按,继续求救,得到的回应依然是冷漠的敷衍。

从头到尾,保安没有到现场查看,没有通知维保单位,甚至连一个“正在处理”的承诺都没有给。

两个9岁的女孩,在漆黑的轿厢里,尝试了她们能想到的所有办法:按遍所有按钮、扒门、大声呼救。

其中一个孩子甚至向电话那头的保安恳求:“如果叔叔救不了我们,能不能帮我们打119?”然而,这个请求也石沉大海。

将近两个小时过去了。晚上7点20分左右,孩子的家长在小区里疯狂寻找,最终在地下车库听见了微弱的敲击声:孩子还在里面!

家长立即通知物业,电梯维保人员于7点36分到场开门,将两个孩子救出。

事发后,两位妈妈到消控室调取监控。画面让她们瞬间崩溃。

监控显示,两个孩子从5点23分被困开始,在近两个小时里轮流按下求救按钮不下35次。

每一次按下按钮,消控室里的电话就会响起。但值班保安的反应是,接起来,敷衍两句,挂断,甚至直接把听筒搁在一边,让后续的求救信号再也传不进来。

更令人愤怒的是,消控室距离故障电梯的单元门仅一墙之隔,走路过去最多一分钟。

然而,在这近两个小时里,没有一名保安前来查看。

孩子在被困期间,甚至听到消控室里传来说话声,说明她们的声音已经传到了值班人员耳中,但对方依然无动于衷。

“哪怕你来看一眼,确认一下情况,孩子也不至于在里面困两个小时。”一位妈妈哭着说。

事件曝光后,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天在岗的消控室值班人员已被辞退。

物业的解释是:值班人员应答了三次,但通信信号不佳,且接通后话筒未妥善归位,导致后续呼救信号未能传入监控中心。

这一解释遭到家长的强烈质疑:“通信信号不佳?话筒没有放好?这是理由吗?孩子在里面困了两个小时,你们连出来看一眼都不肯?”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部故障电梯已于次日恢复正常。

维保记录显示,电梯每15天维保一次,出事前最后一次维保是5月13日。维保单位工作人员称,当天故障原因是“接触器偶发故障”。

这起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服务态度差”的范畴。从法律角度看,涉事保安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

第一,消控室值班人员负有法定职责,其不作为已涉嫌“玩忽职守”。

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当接到紧急呼叫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确认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本案中,值班保安明知有孩子被困电梯,却既未到场查看,也未通知维保单位或报警,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应对其员工的失职行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物业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两个9岁女孩被困电梯近两个小时,精神受到严重创伤,物业公司必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心理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三,物业公司内部处理(辞退保安)不能替代法律责任。

辞退涉事保安,是物业公司的内部管理措施。但这并不免除物业公司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免除涉事保安个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责任。


两个9岁的孩子,在漆黑封闭的电梯轿厢里,忍受了近两个小时的恐惧和绝望。

她们没有手机,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只能一遍遍按响那个似乎永远没人应答的求救按钮。

而那个坐在消控室里的人,离她们只有不到一分钟的距离。他接起了电话,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却只是敷衍了一句“别按了”,然后挂断。

更让人心寒的是,当家长找上门,物业给出的解释是——“话筒没放好”。

目前,物业已承诺全额承担两个孩子检查费用及精神抚慰补偿,并全面排查所有电梯设备隐患。

但家长们更想问的是:如果那天被困的不是两个孩子,而是一位突发疾病的老人,后果会怎样?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