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钱掉地上,我们成年人基本上都是选择视而不见;十块钱,有可能捡;一百元,想想应该都捡;至于上万更多的钱掉地上了,若搁过去无论谁,可能都毫不留情捡起就走,但现在可能就不敢捡了,因为数额大了,可能会摊上事儿惹官司,一般有点法律常识者都是清醒的。但凡事也另当别论:对于我穷困者或法律意识淡薄者,当时可能会顾不了那么多,先捡揣里再说,毕竟兜里太缺钱了。
这是个朋友在闲聊时说的一番颇有意思的话,因为当时我们正聊到了贪腐问题,朋友便用捡钱这个打比方的对比来形容所谓的贪腐问题。说到底,贪腐问题终究还是人性的贪婪欲望驱使,小钱看不上,大钱是让人有些害怕,但拥有的酸爽感往往会战胜人性的理智,这可能便是贪腐问题总是屡禁不绝的根由。
那么亲爱的老钱,对此你又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