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在妻子单位走廊,撞见两年前被原谅的“第三者”正与妻子有说有笑。对峙中妻子竟推搡丈夫,男子怒而扇妻。情夫随即挥拳,更在丈夫被拦时连击致其鼻梁骨折。情夫被捕后反称“正当防卫”上诉,二审法院一语道破关键:他动手时,不法侵害早已停止。公序良俗,岂容你如此践踏?
天津这个案子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说它是个简单的打架斗殴吧,里面又藏着太多普通人能共情的委屈和愤怒;说它是个复杂的法律案件吧,二审法院的判决又说得明明白白,一点都不绕弯子。
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去妻子单位找她,结果在走廊里撞见了两年前就和妻子有过不正当关系的那个男人。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两个人当时正站在一起有说有笑,看起来关系好得不得了。你想想,两年前他选择了原谅,以为这件事翻篇了,以为妻子真的会回归家庭,结果现在在大庭广众之下,看到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换谁能受得了?
他当时肯定是气炸了,上去就和妻子对峙,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妻子不仅没有一点愧疚,反而还推搡他,帮着那个男人说话,这一下彻底点燃了他的怒火,他没忍住,抬手扇了妻子一巴掌。
就是这一巴掌,成了整个事件的转折点,那个第三者立刻冲了上来,挥拳就打这个丈夫,更过分的是,当周围的同事和妻子一起把丈夫拉住,让他根本动弹不得的时候,这个第三者不仅没有停手,反而趁机连续挥拳,直接把丈夫的鼻梁骨给打断了。
后来警察来了,把这个第三者抓走了,本来以为事情到这里就清楚了,打人致伤,该赔钱赔钱,该判刑判刑,可谁知道,这个第三者在法庭上居然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 "正当防卫",还提起了上诉,他说,是丈夫先动手打人的,他只是在保护自己和那个女人。
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别扭?很多人可能都会觉得,你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还有脸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法律就是法律,它不会因为谁占理就偏向谁,也不会因为谁道德败坏就直接定罪,正当防卫有它严格的法律界定,不是谁先动手,后动手的那个就一定是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的判决可以说是一语道破了关键,直接戳穿了这个第三者的谎言,法院明确指出:正当防卫必须针对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个案子里,当这个第三者动手打人的时候,丈夫的不法侵害早就已经停止了。
什么意思呢?丈夫确实先扇了妻子一巴掌,但这一巴掌打完之后,他并没有继续攻击任何人,反而是第三者主动冲上来打人,尤其是在丈夫已经被众人拉住,完全失去了攻击能力的情况下,他还连续挥拳,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防卫,而是赤裸裸的报复性伤害。
这一点特别重要,也是很多人对正当防卫最大的误解,很多人觉得,只要对方先动手了,我就可以随便打,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打得多重都算正当防卫,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正当防卫的目的是 "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 "报复对方",如果对方已经停手了,或者已经被控制住了,你再继续动手,那就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正当防卫了。
就像这个案子里的第三者,他如果只是在丈夫扇妻子巴掌的时候,上去推开丈夫,或者挡一下,那可能还能算正当防卫,但他是在丈夫被拉住之后,趁机下狠手把人鼻梁骨打断,这就完全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变成了故意伤人。
最终,法院判决这个第三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还要赔偿丈夫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大快人心,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符合普通人的公平正义观念。
其实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个醒,首先,婚姻里的忠诚是底线,一旦打破了,就很难再修复,这个丈夫两年前选择了原谅,可信任一旦碎了,就像镜子一样,就算拼起来也还是有裂痕。
而这个妻子,不仅没有珍惜丈夫的原谅,反而还和第三者继续来往,最终导致了这场悲剧,她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遇到再大的委屈,再大的愤怒,也不要动手打人。这个丈夫如果当时能冷静一点,没有扇那巴掌,可能事情就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本来是受害者,结果因为一时冲动,反而让自己也受了伤,还差点理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正当防卫不是 "免死金牌",更不是报复别人的借口,法律保护我们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进行防卫,但同时也严格限制了防卫的时间和限度,我们不能拿着 "正当防卫" 当幌子,去故意伤害别人。
公序良俗是社会的底线,法律是最后的保障,破坏别人家庭的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还动手伤人,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也不要践踏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