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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心存侥幸!云南昭通,一名31岁女子清晨送女儿出门、按下电梯后,返回家中准备洗

不要心存侥幸!云南昭通,一名31岁女子清晨送女儿出门、按下电梯后,返回家中准备洗澡。刚把衣服脱掉,客厅就传来了脚步声,一名满身酒气的陌生男子已经闯进了屋里,不顾她的反抗,硬把她拖进儿童房要图谋不轨。女子拼命挣扎,最终抢到手机报了警,男子才停手。事后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男子立案,男子说自己喝多了,目前未被批捕,已取保候审。

事情发生在5月8日早上7点多。女子姓朱,是昭通某小区26楼的住户,也是当地一名自媒体博主。那天早上她照常把女儿送出家门,看着孩子进了电梯,自己才关门回去,打算洗个澡。

就是这一前一后几分钟的工夫,她家里进了人。

朱女士刚在卫生间脱完衣服,客厅传来动静。她心里一紧,还没来得及反应,卫生间的门从外面被人推开,门口站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一股酒味扑过来。

对方什么话没说,直接冲过来。朱女士奋力抵抗,但对方力气明显更大,硬把她从卫生间拽出去,又拖进了女儿的儿童房。

两人从儿童房一路扭打到客厅,朱女士趁乱抢到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男子这才住手,随后想跑,被她堵在了楼道里。

警方到场将男子带走。此人姓王,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32mg/100ml,确属醉酒状态。朱女士身上有多处勒痕和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王某自称喝多了,走错了楼层,纯属意外。从电梯监控来看,他当天从负一层上车后,站都站不稳,靠着电梯壁才勉强撑着,进去后也没有按任何楼层按键。

电梯停在26楼,他出门就往右走,进了朱女士家——而就在同一时刻,朱女士的女儿正在踏进那部电梯。

时间点踩得这么准,真是喝多了"意外"走错的?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还有一个悬而未决的细节:王某究竟是怎么进入朱女士家的。她家门口没有监控,办案民警也表示"不清楚"。

门到底有没有锁、是虚掩还是根本没关好,这个答案直接影响后续案件的走向,却偏偏成了整件事最大的空白。

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王某立案。但检方在审查逮捕时,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王某随后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很多人看到"取保候审"就以为案子黄了,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取保候审是刑事程序里的临时措施,相当于人先出来等着,随传随到,案子该怎么查还怎么查,后续该起诉照样起诉,该审判照样审判,不是无罪释放。

关于醉酒能不能减轻责任,《刑法》第18条说得很直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没有例外,没有弹性。强制猥亵罪方面,《刑法》第237条明确,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到十五年。

即便退一步,王某擅自进入他人住所、造成当事人轻微伤,单凭《刑法》第245条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规定,也难逃处罚。

朱女士在那种情况下能保持一定清醒、找到机会抢手机报警,这个动作把局面扭过来了。遭遇危险时,制造噪音、争取时间、抢通讯工具,都是经过验证有效的自救方式,平时把手机放在顺手的地方,关键时刻真的能起作用。

还有一点更实在:出门时间再短,也要锁门。送个孩子下楼,前后可能就几分钟,觉得"一会儿就回"就懒得锁——但这几分钟的口子,给了意外发生的空间。

不是要制造恐慌,而是这个教训摆在这里,代价已经够大了。

案件还在走程序,最终结果要看完整的侦查结论和司法判定。但不管最后定什么罪,王某进了别人家、打伤了当事人,这个事实不会变,后续的法律责任也跑不掉。

官方信源:中国新闻周刊 2026-05-29 昭通女子家中遭陌生醉酒男子侵扰,男子因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