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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才被迫领了结婚证。多年后她终于逃出,在外结识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对儿女,本以为苦尽甘来,却因“重婚罪”被判刑一年。更绝情的是,前夫索赔35万才肯谅解,否则坚持让她坐牢!

据报道,这名女子名叫苟某菊,今年34岁,老家在贵州织金县。

十八年前,她还是贵州大山里一个未满16岁的初中生,对未来有着最懵懂的憧憬,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亲生父亲和舅舅会用 "去湖南喝喜酒" 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理由,把她的人生彻底推入深渊。

当她跟着亲人踏上那趟开往湖南的火车时,她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走亲戚,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父亲以7000元的价格,"卖" 给了双峰县一个大她18岁的陌生男人黄某来。

那时的苟某菊身高不足1.45米,体重只有60斤,在陌生的环境里,她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当晚,她就被黄某来强行侵犯,她哭过、闹过、求过,可父亲和舅舅早就拿着钱回了贵州,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

接下来的九年里,她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常年遭受黄某来的家暴,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2009年和2011年,她先后生下两个儿子,可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让这个男人变得温柔,反而成了拴住她的枷锁。

2012年,苟某菊年满20周岁,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为了给两个孩子上户口,她被迫和黄某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这张薄薄的结婚证,在法律上确认了他们的夫妻关系,也成了后来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每次一提,换来的都是更凶狠的殴打和 "你敢离婚我就杀了你全家" 的威胁。

2017年,在又一次被家暴之后,苟某菊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逃出了那个让她恐惧了九年的家。

她不敢联系任何人,一路逃到广东打工,直到2020年才彻底和黄某来断了联系,在广东,她认识了同乡男子向某泽,这个男人不打她、不骂她,会关心她、照顾她,向某泽的妈妈也对她像亲女儿一样。苟某菊说,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尝到被人爱的滋味。

她太害怕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了,所以没有告诉向某泽自己结过婚的事实,两人回到湖南双峰租房同居,又生下了一对儿女,看着身边四个可爱的孩子,苟某菊以为自己终于苦尽甘来,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可她不知道,黄某来一直没有放过她。

2025年3月,双峰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彻底打碎了她的美梦,法院认为,苟某菊在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向某泽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更让人心寒的是,黄某来明确表示,只要苟某菊一方支付35万元的 "损失费",他就愿意出具谅解书,否则就坚持让她坐牢。

苟某菊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她还向公安机关控告黄某来涉嫌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可公安机关以 "证据不足且已过追诉时效" 为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就是因为它戳中了法律与情理之间最尖锐的矛盾,从法律层面看,法院的判决确实没有问题。

《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而苟某菊与黄某来的婚姻登记是在她成年后自愿办理的,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家暴虽然是事实,但不能直接抵消重婚的罪名,只能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可从情理上讲,谁又能忍心苛责这个苦命的女人呢?她16岁被亲人出卖,被强行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和人身自由,在暴力和恐惧中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九年。

她不是没有尝试过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可在那个封闭的环境里,在黄某来的威胁下,离婚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只是想活下去,想过几天正常人的日子,难道这也有错吗?

现在最让人担心的是四个孩子,如果苟某菊和向某泽都去坐牢了,这四个孩子该由谁来照顾?他们的人生会不会又重蹈父母的覆辙?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当法律的判决结果与大多数人的朴素情感产生巨大冲突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如何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保护那些真正的弱势群体?

二审即将开庭,苟某菊的命运还未可知,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都应该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思考:在包办婚姻和家暴依然存在的今天,我们该如何为那些被困在不幸婚姻里的女性,开辟一条真正的逃生之路?



信息来源:小鱼视频

评论列表

禁欲不禁色2年
禁欲不禁色2年 2
2026-06-03 07:21
强奸罪起诉他啊!让他反赔40万!加坐牢
双桂舜府
双桂舜府 1
2026-06-03 11:40
强烈要求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