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
一名男子趁情人的丈夫不在家,
前往情人家里约会。男子见到情人后,欲火
中烧,难以自持,正准备与情人进一步亲昵。此时,情人的丈夫突然返回家中。
慌乱之下,用窗帘拼成“绳子”想溜下楼,结果窗帘断了,从六楼跌落抢救无效。不是电影桥段,现实中就这么发生了。
男子妻子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以男子主观故意为由拒赔,双方闹上法庭。多数人觉得出轨摔死赔钱不合理,可法院却判赔10万。为啥?法律不评价私德,只看合同履行。保险“意外”定义及合同无免责条款,决定了该赔。
这判决看似给“不光彩”行为买单,实则体现法律理性。规则就是规则,我们不能试探底线。你怎么看这事儿呢?

